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延长至年底
2010年 08月 02日 10:36:55 来源: 新闻中心
昨日,记者从区财政局了解到,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延长至12月31日。 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时间原本为去年6月1日至今年5月31日。政策规定,提前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可享受3000~6000元不等的补贴。去年12月底,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上调,最高补贴金额达到18000元。而新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时间延长到了今年12月31日,相对应的补贴申请的受理期限也将顺延至2011年1月31日。 我区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不仅促进了汽车消费,也加快了淘汰高排放、高污染“黄标车”和老旧汽车的进程。而政策实施时间的延长体现了国家继续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政策导向,对消费者是有利的,将刺激汽车消费市场。另外,本次以旧换新政策的变化仅仅是实施期限的延长,补贴力度、补贴流程均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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