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改主要政策简介
2010年 12月 10日 09:52:52 来源: 新闻中心
第一,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第二,转户农民承包土地和房屋退出与否,不与转户挂钩,也不与转户后享受城镇居民待遇挂钩;第三,家庭部分成员转户的,继续保留农民和承包土地;第四,家庭成员整体转户的,根据其意愿可以自愿退出农房和承包地,也可以继续保留;第五,三年过渡期后,转户农民仍按“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选择是否退出承包土地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退地和无偿收回;第六,转户农民自愿退出农房和承包土地的,按南川府办发[2010]173号文件给予相应的补偿;第七,转户农民保留的农房和承包土地,继续拥有经营权、使用权、流转权、收益权以及被依法征收时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继续保留与承包土地有关的惠农政策享受权利;第八,退出的承包土地所有权和用途不能改变。 有关户籍制度改革农村房屋、宅基地和构(附)着物的政策问题,可向区国土房管局咨询(电话:71422174);承包土地的政策问题,可向区农委咨询(电话:71422157),也可以通过“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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