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4750071537Y/2019-000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19-08-23 | [ 发布日期 ] | 2019-08-23 |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排水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规划的拟订工作。
2.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梁、隧道和城市照明、景观灯饰等市政设施管理;负责直管范围市政设施的维护;负责景观灯饰方案审查;负责街道及工业园区龙岩组团、商贸物流园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指导、监督;负责乡镇、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指导。
3.负责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直管停车场(位)的维护管理。
4.负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负责乡镇污水处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5.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的指导、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负责直管范围环卫设施建设、维护及管理;负责城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参与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指导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6.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工作考核;指导、监督农村环卫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
7.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乡镇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8.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的监督、管理。
9.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负责直管范围园林绿化的维护管理;负责区属公园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牵头开展园林创建工作。
11.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负责推广园林绿化先进技术,开展园林绿化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园林绿化及公园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
12.负责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区直管范围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城市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车辆侵占城市道路(人行道、人行道渠化路口及公园、广场、步行街),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在城市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乡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3.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4.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局本级单位1个(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局),下设全额拨款参公单位1个(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重庆市南川区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重庆市南川区市政设施管理所、重庆市南川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所、重庆市南川区数字化城市监控管理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公园管理所)。
2018年12月,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局行政编制12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行政人员12人、工勤1人、退休人员3人;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编制53人,实有30人;重庆市南川区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事业编制27人,实有23人、退休28人;重庆市南川区市政设施管理所事业编制13人,实有11人;重庆市南川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所事业编制14人,实有10人;重庆市南川区数字化城市监控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2人,实有3人;重庆市南川区公园管理所事业编制5人,实有2人。
(三)单位构成
独立核算单位2个: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南川区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调整情况。新增重庆市南川区公园管理所事业机构,编制5人;新增重庆市南川区数字化城市监控管理中心事业编制7人。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新增重庆市南川区公园管理所人员2人,增加2人的人员经费预算指标;2018年新增重庆市南川区数字化城市监控管理中心事业编制7人,新增人员7人,人员经费预算指标在2019年1月新增。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484.20万元,支出总计11484.2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39.01万元,增长72.82%。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标,考核奖提高,项目资金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484.2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839.01万元,增长72.82%,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标,考核奖提高,项目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46.39万元,占98.80%;其他收入137.81万元,占1.2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484.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39.0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标,考核奖提高,项目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618.42万元,占14.09%;项目支出9865.78万元,占85.91%。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34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01.2万元,增长70.7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考核奖提高,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63.79万元,增长27.74%。主要是:1、年中追加2017年远郊区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补贴82万元,2、年中追加2017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区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100万元,3、年中追加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补助资金2000万元,4、年中追加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以奖代补”资金165万元,5、年中追加因政策性调整工资和离退休费、社会保障、人员调整等经费116.79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1134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01.2万元,增长70.7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考核奖提高,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追加2463.79万元,增长27.74%。主要是:1、年中追加2017年远郊区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补贴82万元,2、年中追加2017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区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100万元,3、年中追加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补助资金2000万元,4、年中追加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以奖代补”资金165万元,5、年中追加因政策性调整工资和离退休费、社会保障、人员调整等经费116.79万元。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26万元,占1.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2万元,增长8.8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8.87万元,占0.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6万元,增长5.86%,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缴费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231万元,占2.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万元,增长250.00%,主要原因是新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8620.62万元,占75.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7年远郊区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补贴,人员调整及政策性调整工资追加经费。
(5)农林水支出40万元,占0.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6)住房保障支出100.64万元,占0.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2万元,增长5.9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追加经费。
(7)其他支出2100万元,占18.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新增加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补助资金2000万元,2017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区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1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0.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1.94万元,较上年增加104.77万元,增长8.83%,主要原因是因政策性调整工资和离退休费、交通补贴、人员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离退休费。公用经费188.68万元,较上年增加46.95万元,增长33.13%,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交通补贴预算指标下在人员经费里,2018年公务交通补贴预算指标下在公用经费里,以及其他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2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00万元,增长455.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7年远郊区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补贴82万元,2017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区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100万元。本年支出22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00万元,增长455.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7年远郊区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补贴82万元,2017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区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1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4.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6万元,下降12.36%,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36万元,增长114.9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环卫所购置作业车辆增加40万元;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除购置车辆经费外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三是公车改革后,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四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五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4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环卫清扫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48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万元,下降14.67%,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15%,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3.76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其他省市、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城市管理工作、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4万元,下降59.5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61万元,下降59.87%,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48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44元,车均购置费4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9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39万元,增长34.04%,主要是2017年公务交通补贴预算指标下在人员经费里,2018年公务交通补贴预算指标下在公用经费里,以及其他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6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6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车辆、办公用品、电脑、家具、市政设施维护材料费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865.78万元。对19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9337.6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评价标准科学,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完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厉行节约,严格审批制度,确保项目经费合理支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状况良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通过绩效评价,加强项目规划和科学论证,健全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完善不足,查漏补缺,改进措施,为以后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及使用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绩效目标完成效果明显
27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865.78万元,执行数为9865.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度,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以及陈敏尔书记视察南川时提出的提升城市品质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人性化水平,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让城市更加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业宜居宜游,让城市生活更美好。一是推进马路办公,城市管理精准高效。制定城市管理“马路办公”工作方案,启动实施“街长制”“所长制”。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城市街道和城区社区,现场办公,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深入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区城管局中层以上干部每周到马路上现场办公不少于2次,找问题和短板,一项一策对症下药。自开展“马路办公”以来,共发现城市管理问题535项,已完成整改535项,按时整改率达100%,城市园林绿化、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等得到有效治理。 二是打造园林品质,城市颜值更加靓丽。推进增绿添园工作,完成了金科悦动公园、乐享公园等城市公园及尹子北路、隆济大道等一批道路绿化建设;推进增花添彩工作,实施4条城市大道和6个城市节点景观提升工程,栽植梧桐、红花羊蹄甲、贴梗海棠、石榴、茶花等各类开花、色叶乔木约5000株,栽植九重葛、月季、杜鹃、巴西野牡丹等花灌木9.5万余株,栽植面积约5万㎡;补植绿地1.69万㎡;常年栽植时令草花300余万盆,初步实现了“推窗见绿、出门见景、四季见花”的目标。三是完善功能配套,城市品质显著提高。实施金山大道下穿道及上海城、水泥桥等城区过街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停车场2座,新增城区停车位1766个,施划摩托车临时停车位1016个,新建公共充电桩15处,安装、更换道路红绿灯10处,完善交叉路口安全岛、城市公交站亭和道路标识标牌,着力解决“停车难”“交通堵”等城市病;新建北郊农贸市场1个、污泥处置厂1座、渗滤液处理厂1座;加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完成城区1.6万余㎡交通标线施划,修复沥青道路2.3万㎡,维修花岗石人行道2300㎡,更换休闲座椅320把,维修交通护栏520米;大力实施雨污管网新建和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改造“错、破、堵”老旧管网;加大排水管网疏通、维护,实现了“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目标,确保城市安全正常运营管理。四是治理城乡环境,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建立主次干道18小时及以上、背街小巷12小时清扫保洁机制,加强日常清扫保洁工作,深度推进“以克论净”,基本实现城区夜间与白天一样、节假日与平时一样干净整洁;城市生活垃圾真正做到日产日清,共收运生活垃圾近9万吨、餐厨垃圾1.33万余吨,打捞水域垃圾1900余吨,处置污泥1万余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有序推进;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有”标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集中收运处置农村生活垃圾5.6万余吨,实现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100%,村容村貌、村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让44.72万农村常住人口受益,于2018年5月通过市级验收,在2018年11月的国家验收中,南川成为重庆市唯一免检区县。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市容秩序规范有序。严格执行“五包”网格责任制,把目标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肩、效果落实到位;实行城市执法协管人员考核、考勤、考试淘汰机制,实行能者上、庸者下,勤者上、懒者下,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持续深入开展“强、转、树”专题行动,转变执法方式,增强执法效果;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城管+公安”执法模式,成立城市管理警察大队,派驻区城管局常态化协助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组建成立天星景区城市管理执法中队,推进景城一体执法工作;狠抓城区市容秩序管控,规范、整治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行为5.6万起,疏堵结合,规范设置临时占道摊区15个,实行经营地点、设施、时间、类别“四统一”,城区市容规范有序;深入开展“蓝天行动”专项行动,规范整治建筑工地和各类扬尘污染行为、严查渣土冒装撒漏、露天烧烤,制止露天焚烧垃圾,立案查处扬尘类案件102件,规范整治露天烧烤、露天焚烧870余起。六是整合共享资源,智慧城管上档升级。新安装城市管理智能抓拍系统,对城市乱停乱放行为实施时时抓拍,及时反馈、及时处置,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率。持续提升“12319”城管舆情服务能力和水平,发动市民免费使用城管APP,成为城市管理义务巡查员,对发现上传问题及时整改,市民投诉问题有效处理率达95%以上,市民对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5%以上。以数字城管为基础,整合公安、环保、建委等部门城区监控设施设备资源,丰富智慧城市管理“神经末梢”、打通“神经元”链接、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分割”,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实现“科技让城市更美好”。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统筹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25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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