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度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升全区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按照有关要求,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单位负责的2020年第三批政府债券资金南川区花山公园公共停车场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摘要)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第三批政府债券资金-南川区花山公园公共停车场项目由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施工,该项目实际实施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0,489.30平方米,包括新建2#配套用房、出屋面楼梯房、1#公厕/管理用房、地下三层停车库,新建三层地下停车库设置停车位542个。
截止2020年12月,该项目财政到位资金3,000.00万元,通过财政直接支付3,000.00万元。项目竣工结算审定金额63,900,290.40元,项目尚未进行财务竣工决算,截至2021年5月,财务账面项目支出(不含增值税)72,734,371.14元。
二、评价结论
2020年第三批政府债券资金-南川区花山公园公共停车场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6.84分,评价等级为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决策方面。1.绩效目标管理方面。该项目未事前开展绩效评估;年初未申报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现场重新填写补交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申报表只设置了产出数量和部分产出质量的目标、指标,未设置产出时效、效益的绩效指标(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2.项目预期的产出与实际产出差异较大。项目建设面积相对较大,但停车需求较少,日常停车需求只有30%,节假日停车需求也不到50%,周边也并未规划新建商业体以至于以后有更多的停车需求。二是项目管理方面。1.项目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项目于2020年8月31日完工验收,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不符合《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2.业务管理方面未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三是项目效益方面。项目经济效益不理想,现场调查发现项目预期的产出与日常实际产出差异较大:项目位置不在中心地带,停车场周边是老旧小区,周边商户过少,商业经济较为冷清,停车场的建成对周边经济几乎无法起到促进作用,周边商户对增加商业营业额等经济效益的满意度为57.5%,项目建设面积相对较大,但停车需求较少,日常停车需求只有30%,节假日停车需求也不到50%,停车场营运处于亏损状态。
四、建议
一是项目决策方面。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绩效管理文件,对于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项目,应事前开展项目绩效评估,申报项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应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可邀请相应领域的专家评审、讨论,或邀请第三方机构一起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等进行客观公正地测量、分析和评判,使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定得更加合理。二是项目管理方面。1.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2.建议项目实施前期应制定项目整体实施方案,把项目计划落实到具体工程措施上,方便项目进度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三是项目效益方面。对于政府投资管理类项目,应避免陷入“重建设、轻管理、少论证、无评估”的状况,提升投资决策水平及项目管理水平,才能更好的实现项目综合效益,避免因非不可预测因素导致的项目功能和效益与项目产出目标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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