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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发布日期 ] 2023-12-28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升全区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按照有关要求,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单位进行了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同时对城乡垃圾收运处置经费项目开展了项目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摘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

1.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市管理局”或“(该)部门”)为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截至20221231日,区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办公室、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科、安全稳定督查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停车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法制科(执法监督科)。下设直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南川区市政设施管理所、重庆市南川区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重庆市南川区园林绿化管理所(重庆市南川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重庆市南川区园林绿化科学研究所)、重庆市南川区数字化城市监控管理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公园管理所。核定人员编制138人(包含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数共计107人。

2.部门年度整体收支情况

12022年度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南川财政发〔202218号),南川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收入年初预算数13,59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62.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2.00万元。

2022年支出年初预算数13,59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2.04万元,项目支出11,212.67万元。

22022年度部门收支执行情况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收入年初预算数13,594.71万元,收入决算数12,679.69万元,调整预算915.02万元,调整比率-6.73%2022年支出决算数12,679.6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1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343.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10.19万元,农林水支出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15万元。

(二)城乡垃圾收运处置经费项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5-2020)》等文件要求,南川区城乡垃圾收运处置于2020年正式实行市场化管理。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局于2019年委托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南川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及运营项目建设及运营方案》,运营模式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家优质的社会单位,建设和运营南川区城乡垃圾收运系统项目。经公开招投标,确定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人,中标价为综合单价222.76/吨。20208月,区城市管理局与环卫集团签订了《南川区城乡垃圾收运系统项目建设及运营服务协议》,环卫集团根据协议约定成立重庆市南川区益川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南川区生活垃圾收转运、厨余垃圾收运处置,约定经营期限为30年,自202081日起至2050731日止。垃圾收运费用由区财政承担,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于20197月与重庆市綦江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签订《生活垃圾供应处理合作协议》,南川区生活垃圾处置需转至綦江区扶欢镇进行焚烧处理。南川区政府授权区城市管理局与三峰公司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每三年签订一次垃圾处理服务采购合同。20225月,区城市管理局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政府采购手续,与三峰公司签订《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采购合同》,协议约定垃圾处理服务费初始单价暂定为82/吨。

二、评价结论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6.21分,评价等级“良”。南川区2022年城乡垃圾收运处置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9.5分,评价等级为“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

1.决策方面

1)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无法对应

2022年南川区城市管理工作要点,部分工作要点内容未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中得到体现,亦无对应绩效指标。

2)绩效指标分值不规范

根据区城市管理局提供的《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绩效指标分值最低1分,最高4分,不符合《南川区区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办法(实行)》第二章 目标管理 “第十一条(六)指标的权重由部门(单位)自行确定,但每个指标分值不低于2分,每个核心指标分值不低于5分”的相关规定。

2.过程方面

1)“公用经费”超预算支出

2022年度“公用经费”年初预算安排资金5,806,700.00元,调整预算数5,823,757.24当年实际支出金额5,823,757.24元,超年初预算列支金额17,057.24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超预算支出

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30,000.00元,决算数57,415.51, 较年初预算增加27,415.51元,超预算支出原因为年终决算时,将环卫所1辆车的运行维护费纳入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口径,年初预算编制将其列为项目经费,未包含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中,预决算口径不一致。

3)制度执行不到位

公务接待无用餐明细、陪同人员超过规定人数。

2022年度报销公务接待费共计9,544.00元,报销附件均未见用餐明细(点餐单),存在陪同人数超过规定标准的问题。

公务车保养、维修和内饰未经事前报告审批

抽查发现,存在未经事前报告审批,报销公务车保养、维修和清洗内饰等相关费用,报销附件未见事前报告审批,实施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4)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抽查盘点发现,部分固定资产未粘贴资产标签,不便于资产的盘点核查。

未正确录入资产使用状态。其中2辆清洁卫生车辆,仍在继续使用,相关人员误将2辆在用车辆使用状态填写为待处置。

5)财务报销不规范

跨期报销费用

抽查发现,区城市管理局存在跨期报销费用。

报销发票抬头不规范

抽查发现,南川区城管局取得的部分报销发票抬头不规范,未正确开具全称。开具的发票抬头为“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3.产出方面

区城市管理局按照要求开展了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并完成填报《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但未对绩效自评过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部分绩效指标完成值无法通过提供的资料得出自评填写的结果,可量化程度不高,不便于第三方衡量判断,详情如下:

1)拆除新增、消除存量违法建筑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与工作总结中“全年累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数据不一致,《2022年各乡镇街道消除违建数据统计表》中东城街道拆除数据与明细台账不符,统计表中还涉及乡镇拆除,但区城市管理局未提供乡镇拆除明细台账,无法核对数据真实性。

2)全年主动发现问题有效立案2.4万件以上

根据重庆市南川区数字化监控管理中心提供的系统数据,2022年数字城管案件立案数23,569件,与《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中“数字城管案件立案数全年完成值24,570件”不符,相关部门未对绩效指标过程资料进行妥善保存,导致系统更新后,原填写的全年完成值数据的真实性无法得到充分证实。

4.效益方面

1)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

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对项目实施的整体满意程度为95.04%。受访者不满意的方面主要体现为:有1.16%的受访者对部门在改革和完善机关办事制度,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不满意。

(二)城乡垃圾收运处置经费项目:

1.绩效自评不够详实

区城市管理局以《项目绩效自评表》作为最终自评结果,未对项目实施过程情况、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后续计划实施的整改等情况形成进一步的分析总结,绩效自评不够详实。

2.部分绩效目标未完成

根据区城市管理局提供的《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产出数量指标中“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量”设定的绩效目标为20,075.00吨,2022年餐厨垃圾实际收运处理量20,054.65吨,未达到绩效目标值。

3.项目及时性

1)垃圾收运及时率有待提高

根据区城市管理局提供的对服务公司的《垃圾收运系统月度考核评分表》、现场检查图片等相关资料,考核记录显示服务单位达到垃圾日清日结,但还是存在垃圾收运不及时的情况,区城市管理局依据考核记录扣减服务单位的服务费用。

4.社会公众满意度有待提高

根据项目进度安排,绩效小组评价人员于现场评价期间将调查问卷链接、二维码以微信形式发送给受访者。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对项目实施的整体满意程度为90.91%。受访者存在的意见主要体现在:垃圾投放点不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垃圾收运不及时,偶尔有垃圾外溢现象;垃圾收运服务的效果、质量、时效不满意。

四、建议

(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严格按照预算范围使用资金,尽可能避免出现超支情况的发生,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以保障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二)健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细化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流程,强化绩效自评和绩效管理意识,加强绩效评价宣传工作和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为绩效评价开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规范财务核算

严格执行支付审批程序,加强审核报销凭据的完整性,对无依据或依据不足支付申请,重新按程序报批,完善财务基础资料,以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法性。

(四)加强对部门资产的清查和管理

严格按照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部门资产进行管理,对仍未粘贴资产标签的固定资产尽快粘贴标签,以便后续资产清查盘点,提高部门资产的管理及使用效率,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保障资产保值增值。

(五)积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不断提高办事人员的业务和服务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完善群众建议反映渠道,积极回复并及时解决群众反馈的问题,加强对部门办事效率得监督管理,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打好基础。

)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绩效管理文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对项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进行客观公正衡量、分析,使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更加合理。

)加强绩效自评的合规性

规范绩效自评的工作,制定绩效自评的组织方案、人员分工、调查问卷,并对绩效自评过程进行工作记录;撰写绩效自评报告的数据和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分析绩效指标时应细化量化和科学合理,绩效自评反映的问题应具体;反映的建议和下步工作计划应可行。

)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

项目主管和实施单位要加强对项目运行的控制情况,督促实施单位合理规划垃圾清理计划,合理配置清洁人员和清洁工具,提高清理的效率和质量。加强宣传,提高居民对垃圾处理的意识和知识,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吴锡    联系电话:(02371425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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