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乡村振兴局、区林业局(区林木良种场、区乐村林场)、头渡镇人民政府: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4552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区乡村振兴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002万元,头渡镇人民政府以工代赈任务400万元,区林业局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150万元(区林木良种场100万元,区乐村林场50万元)。该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该项指标列2023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0科目:“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项级科目。按支出内容相应列支出经济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预算编制和资金分解下达工作
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21〕3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次下达预算指标,做好2023年预算编制和资金分解下达工作。请在规定时限内将资金分解到具体项目,相关指标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6 号)、《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渝财农〔2022〕73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三、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
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在下达该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在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