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一)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及要求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市级 |
县级 |
1 |
财政预 决算 |
政府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③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④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⑤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预算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3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 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各级财政部门 |
政府网站、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或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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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①政府性基金收入表。②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③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④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③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④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②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 |
债务信息(以2023年预算为例) 随同预算公开:①重庆市/XX区(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表。②重庆市/XX区(县)2022年和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③重庆市/XX区(县)2022年和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④重庆市/XX区(县)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⑤重庆市/XX区(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表。⑥重庆市/XX区(县)2023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随同调整预算公开:①重庆市/XX区(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表。②重庆市/XX区(县)2023年限额调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一般性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公开,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参照专项转移支付管理。 |
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
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