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南川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是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门诊医疗、急诊医疗救护、出诊、常见病多发病诊治、疑难病症转诊、家庭护理、接受上级医院转诊;传染病预防、计划免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残疾及功能障碍康复治疗与护理;健康知识咨询指导与宣传、健康促进;计划生育与生殖保健宣传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川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二级机构,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内设党政办、财务科、医护部、医保办、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药剂科、总务科、全科、中医康复科、预防保健科、医技科、大铺子分中心、北固分中心、北街病区、金山丽苑病区。单位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为70人,实有人数为64人,临聘人员110人,退休人员55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收入总计5069.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9.97 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疫情相关人员经费拨款增加。年初结转和结余503.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3.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年初无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069.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9.97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药品耗材成本增加,人员经费增加。结余分配375.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5.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末结转结余进入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503.6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末结转结余进入结余分配。
2.收入情况。
2023年度收入合计4565.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6.29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疫情相关人员经费拨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7.73万元,占35.4%;事业收入2801.8万元,占61.4%;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146.39万元,占3.2%。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03.68万元。
3.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支出合计469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7.94万元,增长42.0%,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相应药品耗材成本增加,本年人员增加在编2人,退休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257.12万元,占90.7%;项目支出436.77万元,占9.3%;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375.71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3.6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年末结转和结余计入结余分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17.7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77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本年在编人员增加2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及政策性调资,导致人员经费拨款增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57.77万元,增长3.7%。与上年相比,主要原因是本年在编人员增加2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及政策性调资,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7.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77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本年在编人员增加2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及政策性调资,导致人员经费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7.96万元,增长39.5%。主要原因是主管部门年初预留了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补助等项目部分资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清算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年中疫情相关人员经费拨款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7.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77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本年在编人员增加2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及政策性调资,导致人员经费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7.96万元,增长39.5%。主要原因是主管部门年初预留了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补助等项目部分资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清算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导致相关支出增加;及年中疫情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2.99万元,占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8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保险缴费基数上涨。
(2)卫生健康支出1431.87万元,占8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6.35万元,增长49.9%,主要原因是主管部门年初预留了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补助等项目部分资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清算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导致相关支出增加;及年中疫情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32.86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29万元,下降40.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8.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4.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40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本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503.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5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本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专用材料、办公费,水费,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原因,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919.72万元;无委托第三方方式开展绩效自评,无绩效自评报告及案例以及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绩效目标自评表见本单位决算公开表中《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和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3年本单位已全部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71424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