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市级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地方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
2.负责按照国家和市级能源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能源行业发展趋势,为全区能源发展规划提供决策建议。
3.承担重点项目的情况收集、分析研判、动态评估等相关工作,为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
4.承担区级重点项目滚动储备、名单管理和实施调度的服务性工作。
5.承担优化能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政策收集整理和研究的相关工作,为优化能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服务。
6.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和能源信息发布服务性工作。
7.贯彻执行区级能源应急演练预案和方案,承担应急演练具体工作,组织开展能源应急培训。
8.负责指导能源企业科技进步与设备研发。
9.负责组织能源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二)单位构成
南川区能源和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为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能源服务科、重点项目服务科3个科室。事业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数6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18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9.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6.89万元,主要是能源服务工作经费拨款增加1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18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6.8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7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1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2万元,比2024年增加1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72万元,比2024年增加4.73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费及公积金基数调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7.47万元,比2024年增加12.1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能源服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大力发展我区新能源产业重点工作。
本部门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3万元,比2024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24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调减0.5万元/辆;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1.2万元,比2024年增加0.11万元,主要原因为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调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相结合,对所有预算资金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9.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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