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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0086823680/2024-00021 [ 发文字号 ] 南川财政发〔2024〕124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08 [ 发布日期 ] 2024-04-09

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提升代理记账机构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决定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2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执行情况,必要时可延伸至以前年度或有关单位。

二、检查时间

202445月(详见附件)。

三、检查对象

重庆耀嘉会计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南川区坪坪财务咨询服务部、重庆市香邦会计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市方竹会计代帐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智友会计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市琦明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美合会计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南川区曼清会计代账工作室、重庆市南川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重庆市合作商务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云票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创惠会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重庆金博财税服务中心、重庆渝九顺会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重庆野咏软件开发有限公司、重庆美功科技有限公司南川分公司、方竹会计师事务所(重庆)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川区静宜代理记账工作室。

四、检查方式

区财政局聘请中介机构现场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请被查机构做好检查配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按要求提供与检查有关的资料。

(二)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检查工作程序,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各项要求,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对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活动。


附件: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入场时间安排



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20244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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