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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0086823680/2025-00059 [ 发文字号 ] 南川财政发〔2025〕703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02 [ 发布日期 ] 2025-12-11

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市级林业草原保护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林业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市级林业草原保护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11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市级林业草原保护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提前下达你单位,主要用于其他自然保护地重点野生动植物等保护、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生态护林员国土绿化、森林草原支撑保障体系等方面,预算指标金额、科目列报等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的通知》(渝财农〔202577号)等文件要求加强预算分配和执行监督管理,完善好项目库与资金池衔接机制,落实好绩效目标实现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相关规定。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避免资金长时间沉淀,你单位要履行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原则上当年财政涉农资金支出进度6月底应达到40%,当年结转资金在下一年度支出进度应达到100%。在每年6月、9月对支出进度排名靠后且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专项或区县,市级将按有关规定收回或调剂资金,用于支出进度快、使用规范高效的专项或区县。对于未能及时完成项目实施的区县,项目实施支出责任由区县自行承担。

二、上述资金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和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请你单位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按时报送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

、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6年市级林业草原保护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分配表

2.2026年市级林业草原保护发展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分解表



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20251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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