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一是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二是拟定全区扶贫开发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定扶贫领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三是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监督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牵头组织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四是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区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五是统筹协调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工作,组织人力资源开发,开展有关扶贫政策和扶贫开发培训工作。六是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组织、协调本区以党政机关为主体的集团扶贫工作,组织民间力量扶贫工作。七是承担重庆市南川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八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南川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属财政预算的行政单位,内设3个职能科室:综合科、资金计划科、监督管理科。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南川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机构改革方案》(南川委发〔2019〕8号)要求,在原区农委扶贫开发工作职责基础上,组建重庆市南川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重庆市南川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上年数。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原区农委划转所属事业单位重庆市南川区扶贫开发项目管理中心(现更名为重庆市南川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隶属重庆市南川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管理,涉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5459万元,2019年上年数含项目支出5277.17万元、基本支出181.83万元;原区农委已根据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在年度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预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7146.782168万元,支出总计7146.782168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7146.7821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46.782168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7146.782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4216万元,占3.61%;项目支出6888.360568万元,占96.39%。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146.782168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146.782168万元。
3.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794万元,占0.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77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指标调增。
(2)卫生健康支出9.0454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增加2.339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指标调增。
(3)住房保障支出16.9783万元,占0.24%,较年初预算增加4.303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指标调增。
(4)农林水支出7093.579068万元,占99.26,较年初预算增加1674.45106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指标调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46.7821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7.772368万元,增长30.9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中追加了项目预算。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46.7821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7.772368万元,增长30.9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中追加了项目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794万元,占0.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77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指标调增。
(2)卫生健康支出9.0454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增加2.339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指标调增。
(3)住房保障支出16.9783万元,占0.24%,较年初预算增加4.303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指标调增。
(4)农林水支出7093.579068万元,占99.26,较年初预算增加1674.45106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指标调增。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42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6461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69.78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8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15万元,上升120.37%,主要增加费用在公务接待费用中。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部门,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是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原区农业农村委下设事业单位),不是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年初预算。我单位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本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8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脱贫攻坚相关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13万元,下降3.7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5.928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2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部门,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是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原区农业农村委下设事业单位),不是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年初预算。我单位接受上级部门指导、督查次数较多、时间较长。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均为应急保障用车;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593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144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
经费支出69.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4.648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4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888.36056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5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90分以上,评价结论为优。我单位积极开展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深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意识。
(二)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77.1736万元,执行数为6888.360568万元,完成预算的131%。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深化了“六个精准”,提升了脱贫攻坚实效,二是实现全区建卡贫困人口扶贫医疗救济,三是对全区未脱贫的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补贴,四是改善了贫困村落后的基础设施面貌,五是做好了全区贫困户小额信贷工作,过半贫困户获得了小额信贷用于发展产业并增加了收入,六是解决了325名贫困户的住房搬迁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具体情况见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22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