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单位具体职能职责待三定方案确定后予以明确。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南委编委发〔2021〕17号)要求,将重庆市南川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重庆市南川区乡村振兴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重组后的重庆市南川区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其原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均保持不变。内设3个职能科室:综合科、资金计划科、监督管理科。下设一个事业单位:重庆市南川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重庆市南川区乡村振兴局属财政预算的行政单位。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南川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916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27.41万元,增幅34.0%,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项目资金增加。支出总计916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27.41万元,增幅34.0%,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916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27.41万元,增幅34.0%,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项目资金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54.5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其他收入10万元,占总收入0.1%。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916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27.41万元,增幅34.0%,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18.84万元,占总支出的5.7%;项目支出8645.74万元,占总支出的94.3%。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154.5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17.41万元,增幅33.9%,主要原因乡村振兴全面展开,项目资金增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317.41万元,增幅33.9%。与上年相比,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5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7.41万元,增幅33.9%。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54.14万元,增幅43.0%。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年中项目资金增加。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5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7.41万元,增幅33.9%。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项目资金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54.14万元,增幅43.0%。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8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初预算指标调增。
(2)卫生健康支出17.01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初预算指标调增。
(3)农林水支出9060.6万元,占9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3.18万元,增长43.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项目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33.91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3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初预算指标调增。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8.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3.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64万元,增幅42.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绩效、人员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25.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96万元,增幅5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8.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9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8万元,增幅44.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44万元,主要用于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脱贫成果巩固及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6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严格控制在预算数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2.9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302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34元,车均维护费2.7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7.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8万元,增幅160.2%,主要原因是线下会议增加,费用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幅550.0%,主要原因是参加培训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96万元,增幅57.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所有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645.7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绩效自评表见表格。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绩效自评平均得分在90分以上,评价结论为优。我单位积极开展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深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意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22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