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领导同意,现将《南川区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川区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
教育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南川区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措施,是增强脱贫人口内生动力、提高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增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户家庭中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子女,要做到“应补尽补”。
二、扶持对象与补助标准
(一)扶持对象
雨露计划补助受益对象为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以下简称脱贫户家庭)、监测户家庭(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中有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
(二)补助标准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季、秋季发放,每季1500元,所需资金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
脱贫户家庭、监测户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可以和国家政策重复,不能与重庆地方政府政策重复,如享受了“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即最高8000元学费资助)”等重庆地方政府资助政策的,不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三、扶持条件与扶持期限
(一)扶持条件
1.脱贫户家庭及监测户家庭。脱贫户家庭是指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应在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官网“脱贫户查询”登记在册。监测户家庭,是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登记在册,且没有被标注为“风险消除”家庭。注意把握时间节点,开学之日监测对象户未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享受补助政策;开学之日监测对象户已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不再享受补助政策。
2.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脱贫户、监测对象户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二)扶持期限
2023年秋季学期。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休学的学生暂停补助,停止休学回到学校后可继续享受补助。对退学的学生停止补助。对中职毕业后直接升入高职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补助。
四、补助方式与申报流程
(一)补助方式
1.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在户籍所在村(社区)申请助学补助。
2.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和监测户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重庆农商行一卡通直接发放到脱贫户家庭、监测户家庭。
3.分期发放。每学年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两期发放“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脱贫户家庭和监测户家庭需提供下列材料: (1)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2)学生身份证、户口本和学费缴费凭证复印件;(3)户主身份证和重庆农商行一卡通复印件。
2.村(社区)初审。村(社区)负责初审内容:(1)学生是否属本村(社区)学生;(2)学生与所申报户主关系是否真实;(3)学生所在家庭是否属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
3.乡镇(街道)复审。乡镇(街道)复审内容:(1)对本辖区内学生资格进行复审,对建档立卡信息进行校对确认和学生申报的学籍信息进行确认,重点审核学生学籍的真实性和在校时间;(2)对申报的家庭重庆农商行一卡通账户信息进行核对,乡镇(街道)财政所配合核准;(3)按要求公示通过后,经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将申报的学生材料按时间要求统一报送区乡村振兴局。
4.区级审核。区乡村振兴局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学生的申报条件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后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完之后并按相关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摸底调查
通过入户走访、电话核实等方式,填写入户调查表(附件1),掌握辖区内贫困学生在校就读情况,建立摸底台账(附件2)。
(二)公示补助对象
拟补助对象在所在村 (社区)、乡镇(街道)进行逐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的,经查实后由区乡村振兴局取消其补助对象资格。
(三)及时上报材料
各乡镇(街道)应当上报的材料:
1.程序资料:报告、会议记录、公示文本(参考附件5)、公示照片、附件4的校正名册。
2.学生资料:建档立卡证明,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附件3),学生身份证、户口本和学费缴费凭证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和重庆农商行一卡通复印件,入户调查表(附件1)、摸底台账(附件2)。
(四)严格打表推进
2023年秋季学期:2023年9月1日至9月28日期间进行摸底调查与申报,10月15日之前完成审核,11月15日前补助到位。
(五)认真履职尽责
对因宣传、摸排等工作开展不力造成漏享或错享的,需补发的资金由乡镇(街道)自行承担;造成重复享受的,由乡镇(街道)追回重复享受的资金。
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81118865,573545377@qq.com。
附件:1.南川区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入户调查表
2.南川区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摸底台账
3.南川区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
4.××乡(镇)××村(社区)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拟补助人员名单
5.关于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拟补助人员名单的公示
附件1
南川区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
补助入户调查表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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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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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对象
近期证件照) 贴 照 片 处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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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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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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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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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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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性质 |
□中职 □高职 |
学制(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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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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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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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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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学生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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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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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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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重庆农商行 |
一卡通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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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南川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 |
调查结果 |
日期:年月日 |
调查人员签字 |
被调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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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调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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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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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驻村(社区)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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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南川区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摸底台账
单位:乡镇(街道)填表日期: |
序号 |
村(社区) |
户主 |
学生 |
学生与户主关系 |
学校名称 |
入学时间 |
学制 |
资助学期 |
重庆农商行
一卡通账号 |
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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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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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负责人: |
表注:户主姓名必须与重庆农商行一卡通账号姓名一致。资助学期填写学年+学期数,如中一1,专三2。
附件3
南川区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
补助申请表
学生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身份证
号码 |
|
手机
号码 |
|
就读
学校 |
|
所学
专业 |
|
入学
时间 |
|
学校
性质 |
□中职 □高职 |
学历
层次 |
|
学制
(年) |
|
是否
全日制 |
□是 □否 |
户主
姓名 |
|
与学生
关系 |
|
户主
手机号 |
|
开户人
姓名 |
|
开户行 |
重庆农商行 |
一卡通
账号 |
|
家庭
住址 |
南川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 |
村(社区)
委会初审
意见 |
年月日 |
乡镇(街道)
政府(办事处)复核意见 |
年月日
年月日 |
区乡村振兴局审核意见 |
年月日 |
备注 |
|
附件:1.学生身份证、户口本和学费缴费凭证复印件;2.户主身份证和重庆农商行一卡通复印件。
附件4
××乡镇(街道)××村(社区)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
职业教育拟补助人员名单
序号 |
学生所在乡(镇)
村(社区) |
学生姓名 |
户主姓名 |
学校名称 |
学校性质 |
是否在校 |
补助金额 |
备注 |
1 |
××镇××村(社区) |
××× |
××× |
××学校 |
中职/高职 |
在校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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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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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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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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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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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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