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隆化大道9号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5楼519室
联系电话:023-71428001
政府网站:http://www.cqnc.gov.cn/qzfjz_197/ncjd/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负责组织所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六)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七)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
(八)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九)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对内对外统筹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政务公开、信访、信息化、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管理、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和法律事务。
(二)财务监管与运行评价科。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企业开展财务预决算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和运行分析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组织所监管企业按规定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开展所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负责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年度融资计划和发债方案,加强企业债务管控,规范企业融资管理。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企业绩效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和激励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规范职工福利保障。
(三)产权管理与改革发展科。负责加强所监管企业的产权管理,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转让、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审核所监管企业的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方案;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监督、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负责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改革的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负责所监管企业章程审核。负责审核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年度投资计划,指导企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牵头承担国有资产监督职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内部监督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全面风险管理,综合检查企业国资监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合规管理监督。
(四)党建工作科。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全面从严治党、宣传、统战以及群团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或者协助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董事的推荐、考察、任免、综合考核评价和干部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区国资委党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服务工作;牵头区国资委党委内部制度建设。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