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全区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并实施。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区政府授权,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益。
3.负责区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4.代表出资人对授权管理企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国有资产评估、产权界定、登记处置等工作,定期向区政府报告有关国有企业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变化等分析、预测情况。
5.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完善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评价体系,分析报告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执行情况,提出健全完善的建议或措施。
6.监督和指导授权管理企业制订和完善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等制度,强化企业人员和工资总额计划执行情况监督与评估。健全完善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提出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方案的建议或措施。
7.依照法定程序对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奖惩等提出建议意见;按照区政府授权,任免、考核、奖惩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其他人员。
8.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按照区政府授权,向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派出或推荐股权代表、监事;负责企业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管理工作;负责或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加强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9.参与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助授权管理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监督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工作。
10.指导授权管理企业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标准,协助处理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11.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和分析金融形势,提出全区金融工作建议并组织实施。
12.研究、拟定金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支持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融资。
13.指导、协调企业融资工作,组织召开政、银、企座谈会和融资项目对接会、金融情况通报会。
14.负责推荐股权投资类企业的筹建申请;负责拟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荐工作,牵头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引导企业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
15.负责联系和服务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监管机构,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工作;服务和引进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全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16.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及分支机构、担保公司的设立初审,负责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部分变更事项的审批及重大变更事项的初审,负责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的监管工作。
17.牵头应对金融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牵头组织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秩序;组织协调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18.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推进普惠金融、民生金融、社区金融工作;推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隶属南川区财政局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6名,设3个内设科室:综合科、金融科、国资管理科,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4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4775.9万元,支出总计24775.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55.07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2019年全区国有企业财政安排资金支出指标下达到区国资金融办后再转划给了各国有企业,以及财政安排的化解隐形债务资金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47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55.07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2019年全区国有企业财政安排资金支出指标下达到区国资金融办后再转划给了各国有企业,以及财政安排的化解隐形债务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75.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47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55.07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2019年全区国有企业财政安排资金支出指标下达到区国资金融办后再转划给了各国有企业,以及财政安排的化解隐形债务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92.08万元,占1.2%;项目支出24483.82万元,占98.8%。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没有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775.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655.07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2019年全区国有企业财政安排资金支出指标下达到区国资金融办后再转划给了各国有企业,以及财政安排的化解隐形债务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55.07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2019年全区国有企业财政安排资金支出指标下达到区国资金融办后再转划给了各国有企业,以及财政安排的化解隐形债务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42.26万元,减少12%。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国有企业财政安排资金。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55.07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2019年全区国有企业财政安排资金支出指标下达到区国资金融办后再转划给了各国有企业,以及财政安排的化解隐形债务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42.26万元,减少12%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国有企业财政安排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1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万元,减少5%,主要原因人员标准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15.83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3万元,增长50.76%,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和人员标准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24340万元,占98.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55万元,减少11.8%,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国有企业财政安排资金。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25.42万元,占1.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公用支出调标。。
(5)金融支出39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万元,减少7.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财政统一调减。
(6)住房保障支出25.64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1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纳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2.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3.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9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绩效调整及人员正常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58.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3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万元,下降4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6%,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3.87万元,主要用于与市内外银行、证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万元,下降22.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下降5.38%,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39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72元,车均维护费1.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
经费支出58.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维修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宣传力度,组织了12场深入乡镇宣传和3场大型宣传活动,相关费用增加,同时督查各银行在脱贫攻坚战中扶贫小额信贷的发放,下乡租车较多,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8万元,主要原因是组织召开政银企交流会。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属于应急保障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结论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金融风险监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万元,执行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开展金融服务及协调工作,对接搭建银政企交流会50次,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二是培育企业挂牌上市,截止2019年全区OTC挂牌企业10家。三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组织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进行打非宣传和治理,印制打非宣传单10万张,组织打非现场宣传80次,切实维护金融秩序。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28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