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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711663732Y/2024-000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4-08-29 [ 发布日期 ] 2024-08-29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本级)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内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市级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和指导乡镇(街道)的发展规划。

2.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提出价格改革方案,贯彻实施政府定价目录,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

5.牵头推进落实“一带一路”建设。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财政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实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工作,贯彻落实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处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我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统筹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8.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9.研究制定储备计划、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研究提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区级储备粮油管理。承担粮食监测、应急调控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牵头推进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工作。

10.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并协调实施。

11.拟定地方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转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煤炭、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

12.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关于招标投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对全区招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

13.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军事设施保护等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承担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信息动员等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任务,协调推进国防动员、军民融合建设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组织开展实战化训练演练参加军事机关组织的重大演训活动;负责人民防空人员防护、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专业力量、组织指挥、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14.承担重庆市南川区西部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重庆市南川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重庆市南川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重庆市南川区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12个科室:办公室、综合规划科、体制改革和区域合作科、投资科、工业交通环保科、行政审批法制科、重点项目科(区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农村经济发展科、能源科、经贸流通和粮食监督管理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价格管理科。下设2个事业单位和1个参公单位:区国防动员保障服务中心、区经济研究中心和区价格认证中心。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国防动员保障服务中心、区经济研究中心2个直属事业单位,区价格认证中心1个直属参公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收入合计3125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5.07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34.93万元,2023年新增政府性基金收入5000.00万元,增加重点转型发展专项资金、国防业务建设资金、保障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资金、非常规天然气开采等项目资金6856.00万元,减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重点地区转型发展等专项资金8695.86万元。2023年度支出合计3125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5.07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34.93万元,2023年新增政府性基金收入5000.00万元,增加重点转型发展专项资金、国防业务建设资金、保障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资金、非常规天然气开采等项目资金6856.00万元,减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重点地区转型发展等专项资金8695.86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收入情况。

2023年度收入合计3125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5.07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34.93万元,2023年新增政府性基金收入5000.00万元,增加重点转型发展专项资金、国防业务建设资金、保障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资金、非常规天然气开采等项目资金6856.00万元,减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重点地区转型发展等专项资金8695.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58.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支出合计3125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5.07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34.93万元,2023年新增政府性基金收入5000.00万元,增加重点转型发展专项资金、国防业务建设资金、保障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资金、非常规天然气开采等项目资金6856.00万元,减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重点地区转型发展等专项资金869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6.86万元,占总支出的4.4%;项目支出29891.51万元,占总支出的95.6%;经营支出0万元。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258.3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95.07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34.93万元,2023年新增政府性基金收入5000.00万元,增加重点转型发展专项资金、国防业务建设资金、保障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资金、非常规天然气开采等项目资金6856.00万元,减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重点地区转型发展等专项资金8695.8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195.07万元,增长11.4%。与上年相比,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34.93万元,2023年新增政府性基金收入5000.00万元,增加重点转型发展专项资金、国防业务建设资金、保障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资金、非常规天然气开采等项目资金6856.00万元,减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重点地区转型发展等专项资金8695.8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25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04.93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34.93万元,2023年增加重点转型发展专项资金、国防业务建设资金、保障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资金、非常规天然气开采等项目资金6856.00万元,减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重点地区转型发展等专项资金8695.8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09.15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中途新增2023年重点转型发展专项资金、国防业务建设资金、2023年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等项目资金12692.10万元,减少城市燃气管道老化中央基建项目、保障安居工程第二批建设等项目资金5382.95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5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04.93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34.93万元,2023年增加重点转型发展专项资金、国防业务建设资金、保障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资金、非常规天然气开采等项目资金6856.00万元,减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重点地区转型发展等专项资金8695.8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09.15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中途新增2023年重点转型发展专项资金、国防业务建设资金、2023年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等项目资金12692.10万元,减少城市燃气管道老化中央基建项目、保障安居工程第二批建设等项目资金5382.9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9.55万元,占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04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途增加西部大开发重点前期项目、国防业务建设等专项资金122.04万元,调剂减少煤炭续交保险费用45.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82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86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职业年金记实补缴及退休职工一次性补助。

3)卫生健康支出52.62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6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导致医疗保险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17950.00万元,占6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63.00万元,增长71.2%,主要原因是增加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6813.00万元、2023年污染治理节能减碳专项资金650.00万元。

5)农林水支出181.41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途新增2023年乡村振兴战略项目资金181.41万元。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616.00万元,占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6.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途新增2023年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补助资金1606.00万元,2022年招商引资补助资金10.00万元。

7)其他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58.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中途调剂减少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中央基建项目资金4658.00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953.97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5.08万元,下降42.8%,主要原因中途调剂减少2022年保障安居工程第二批建设资金681.00万元、公积金基数调整清算,住房公积金减少34.00万元。

9)其他支出3608.00万元,占1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8.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中途新增南川采煤沉陷区避险搬迁安置项目资金3308.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6.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6.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25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在职人员的工资保险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60.0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2.32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用经费标准调减。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0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地方性债券资金5000.00万元。本年支出50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地方性债券资金500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2.8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1.1%。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1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解除,我单位统筹推进190多个重点项目及科研项目,公车使用频率增加,接待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9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项目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7%。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4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解除,我单位统筹推进190多个重点项目及科研项目,公车使用频率增加。

公务接待费3.9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招商引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调研、粮食安全考核、督查复工复产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8%。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8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解除,我单位统筹推进190多个重点项目及科研项目,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年初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20234月人防中心划转,增加公务用车1辆,202310月报废处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08批次85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5.9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2.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1万元,增长96.4%,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解除,2023年统筹推进190多个重点项目及科研项目,导致会议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8万元,增长165.5%,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解除,培训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印刷费、福利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32万元,下降11.0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调减。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的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29891.51万元;根据自评结果来看,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完成了本年度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将应用于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绩效自评表见表格。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78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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