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内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市级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和指导乡镇(街道)的发展规划。
2.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提出价格改革方案,贯彻实施政府定价目录,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
5.牵头推进落实“一带一路”建设。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财政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实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工作,贯彻落实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处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我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统筹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8.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9.研究制定储备计划、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研究提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区级储备粮油管理。承担粮食监测、应急调控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牵头推进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工作。
10.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并协调实施。
11.拟定地方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转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煤炭、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
12.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关于招标投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对全区招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
13.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军事设施保护等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承担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信息动员等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任务,协调推进国防动员、军民融合建设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组织开展实战化训练演练参加军事机关组织的重大演训活动。负责人民防空人员防护、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专业力量、组织指挥、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14.承担重庆市南川区西部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重庆市南川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重庆市南川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重庆市南川区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规划科、体制改革科、投资科、工业交通环保科、行政审批法制科、重点项目科(区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农村经济发展科、能源科、经贸流通和粮食监督管理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价格管理科、国动科等13个职能科室。下属3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区经济研究中心、区价格认证中心和区国防动员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3328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284.91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4335.69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非常规天然气开采项目、乡村振兴中央衔接资金11646.95万元,新增国防动员业务建设资金100万元,乡村振兴中央衔接资金182万元,非常规天然气开采项目预算增加10249万元,减少2023年结转结余燃气管道改造资金、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共计7839万元,能源发展经费、粮食安全保障经费等预算减少25万。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3328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562.11万元,国防支出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2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1082万元,农林水支出182.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1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4335.6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4.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4310.7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284.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84.91万元,比2023年增加1433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0.67万元,比2023年增加2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新增4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1894.24万元,比2023年增加14310.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非常规天然气开采项目、乡村振兴中央衔接资金11646.95万元,新增国防动员业务建设资金100万元,乡村振兴中央衔接资金182万元,非常规天然气开采项目预算增加10249万元,减少2023年结转结余燃气管道改造资金、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共计7839万元,能源发展经费、粮食安全保障经费等预算减少25万,主要用于推动全区重点项目工作。
本部门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比2023年增加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一致;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区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整体划转,增加公务用车1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39.6万元,比2023年减少44.2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严控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894.2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2024年无车辆购置预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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