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主持单位:重庆市南川区水务局
项目法人:重庆市南川区弘禹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重庆市渝西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
监理单位:重庆江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南川分公司、重庆市笃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重庆博鹏实业有限公司、湖南水总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南川区水利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运行管理单位: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验收时间:2017年11月22日
验收地点: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前 言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转发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验收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水基[2014]84号)、《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2015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工程扫尾及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渝水建[2016]58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重庆市水利工程验收管理办法》(渝水基[2008]47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12]195号)等文件要求,对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2017年10月31日重庆市南川区水务局《关于成立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的通知》(南川水办发[2017]90号)。
竣工验收委员会查看了工程现场,听取了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工作报告,查阅了有关工程档案资料,进行了认真讨论,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有关规定,对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
(一)工程名称、位置、主要任务和作用
1、工程名称
重庆市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2、工程位置
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共分三段:安坪龙岩江支流段位于凤嘴江一级支流右岸龙岩江的南川工业园区,工程河段以上控制集水面积218k㎡;安坪-沿塘段位于凤嘴江干流的南川工业园及安坪工业园,工程河段以上控制集水面积620k㎡;沿塘支流段位于凤嘴江一级支流左岸沿塘支流的沿塘老场镇段及沿塘新村段,工程河段以上控制集水面积4.07k㎡。本工程治理河道长度7.91km,其中:龙岩江段上起栖凤桥,下至石灰岩堰(龙岩江口下游约50m),长0.825km;安坪-沿塘段上起石灰岩大桥老街涵洞,下至汇合口,长0.60km。
3、工程主要任务
本工程以场镇防洪为主,兼有岸坡防护、水土保持和美化环境等综合效益。
(二)工程设计主要内容
1、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
2014年,重庆市南川区水务局上报了《关于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南水务文〔2014〕127号)。重庆市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对该工程进行了技术评审,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对投资进行了评审。2015年1月7日,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下达了《关于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水许可〔2014〕211号)。
2、设计标准、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①设计标准
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的规定,本工程主要建筑物(河堤护岸)级别按5级设计,河堤采用镇脚+斜坡护岸堤型,局部段仅设镇脚。
②工程规模
堤线布置结合场镇现状及规划、两岸已成建筑物及河道地形、力求顺应河势,各堤平顺连接,堤线基本沿已成河道两岸布置。
安坪龙岩江支流段最小堤距为34m,安坪~沿塘段最小堤距为31.5m,沿塘场镇支流最小堤距为5m。
安坪龙岩江支流段计算堤顶高程为509.35m~510.41m;工程河段(LZ0+372~LZ0+492和右岸LY0+000~LY0+522)现状高程高于计算堤顶高程,设计堤顶高程采用现状高程,其他段设计堤顶高程采用计算堤顶高程。
安坪—沿塘段计算堤顶高程为507.00m~497.13m;工程河段桩号左0+000~左0+380、左0+830~左1+315、左2+160~左2+514、左4+886~左5+160、右0+000~右0+580、右1+980~右2+680、右3+280~右3+360现状高程高于计算堤顶高程,设计堤顶高程采用现状高程。左1+315~左2+000、左2+514~左2+880、左3+160~左3+575、左5+997~左6+544、右2+680~右3+280现状高程低于计算堤顶高程,设计堤顶高程采用现状高程;维持现状。其他段设计堤顶高程采用计算堤顶高程。
沿塘场镇支流段计算堤顶高程为499.61m~496.91m;工程河段除支左0+000~支左0+120、支右0+000~支右0+120两段现状岸坡高程高于计算堤顶高程,护岸至计算堤顶高程外,其余段护至现状岸坡高程。
③技术经济指标
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水文 |
|||
(一) |
安坪龙岩江支流段 |
|||
1 |
工程区以上流域面积 |
km² |
218 |
|
2 |
河道比降 |
‰ |
9.15 |
|
3 |
河道长度 |
km |
31 |
|
4 |
设计洪水流量(p=10%) |
m³/s |
522 |
|
(二) |
安坪—沿塘段 |
|||
1 |
工程下游终点(石盆堰)以上流域面积 |
km² |
620 |
|
2 |
河道比降 |
‰ |
6.04 |
|
3 |
河道长度 |
km |
57.97 |
|
4 |
设计洪水流量(p=10%) |
m³/s |
923 |
|
(三) |
沿塘场镇支流段 |
|||
1 |
工程区以上流域面积 |
km² |
4.07 |
|
2 |
河道比降 |
‰ |
77.63 |
|
3 |
河道长度 |
km |
4.75 |
|
4 |
设计洪水流量(p=10%) |
m³/s |
32.3 |
|
二 |
主要建筑物 |
|||
(一) |
安坪龙岩江支流段 |
|||
1 |
治理河道轴线 |
km |
0.825 |
|
2 |
新建护岸长 |
m |
748 |
|
3 |
维持现状 |
m |
514 |
|
4 |
新建人行下河梯步 |
道 |
10 |
|
(二) |
安坪—沿塘段 |
|||
1 |
治理轴线线 |
km |
6.485 |
河道轴线 |
2 |
新建护岸长 |
m |
6929 |
仰斜式挡墙镇脚+草皮护坡 |
3 |
维持现状 |
m |
6115 |
其中利用挡墙547m |
4 |
河道疏浚 |
m |
171 |
|
5 |
穿堤建筑物 |
处 |
3 |
|
6 |
新建人行下河梯步 |
道 |
56 |
|
(三) |
沿塘场镇支流段 |
|||
1 |
治理河道轴线 |
km |
0.6 |
|
2 |
新建护岸长 |
m |
752 |
仰斜式挡墙镇脚+草皮护坡 |
拆除重建挡墙 |
m |
18 |
||
3 |
维持现状 |
m |
415 |
其中利用挡墙118m |
4 |
新建人行下河梯步 |
道 |
10 |
|
三 |
主要工程量 |
|||
土石方明挖 |
m³ |
174727 |
||
2 |
土石方填筑 |
m³ |
70549 |
|
3 |
砌石 |
m³ |
31817 |
|
4 |
混凝土 |
m³ |
8360 |
|
5 |
钢筋 |
t |
308 |
|
四 |
投资概算 |
|||
1 |
工程静态总投资 |
万元 |
3087.09 |
|
2 |
其中:建筑工程 |
万元 |
2200.21 |
|
3 |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万元 |
6.57 |
|
4 |
临时工程 |
万元 |
241.58 |
|
5 |
独立费用 |
万元 |
354.26 |
|
6 |
基本预备费 |
万元 |
139.56 |
|
7 |
移民环境投资 |
万元 |
144.9 |
3、主要建设内容及工期
(1)主要建设内容
治理河长7910m,新建护岸长8429m,(其中龙岩江段748m,安坪-沿塘段6929m,沿塘段752m),新建箱涵2座、排水沟1条,改建公路涵洞1处,疏浚河道长171m。该工程施工总工期为5个月。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1)工程投资
2014年,重庆市南川区水务局上报了《关于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南水务文〔2014〕127号)。重庆市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对该工程进行了技术评审,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对投资进行了评审。2015年1月7日,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下达了《关于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水许可〔2014〕211号)。同意兴建本工程,批复投资为282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912万元,市级资金239万元,区县资金676万元。
(2)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282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912万元,市级资金239万元,区县资金676万元。
2013年12月4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农[2013]525号)下达了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投资计划14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430万元。2016年6月6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16]91号)下达了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投资计划13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82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239万元,区县自筹资金676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2235.79634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912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239万元,区县自筹资金84.796349万元。
(三)工程建设有关单位
1、项目法人:南川区弘禹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设计单位:重庆市渝西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
3、监理单位:重庆江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南川分公司、重庆市笃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重庆博鹏实业有限公司、湖南水总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工程施工过程
1、工程开工、完工时间
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合同工期为180天(2015年8月10日至2016年2月10日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为2015年9月10日开工至2017年1月17日,工期495天。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合同工期为180天(2015年8月10日至2016年2月10日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为2015年9月28日开工至2016年11月15日,工期440天。
2、主要设计变更
由于该工程占地问题未与当地村民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地群众的强烈要求,当地政府和当地工业园区三家企业(重庆德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川区南泰塑业有限公司、重庆市航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向贵局报送了《关于申请凤嘴江安坪至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坡度变更的函》、《关于厂区后位边坡坍塌隐患的报告》,经设计单位多次到现场论证后,根据东城办涵[2016]224号、西城办函[2015]72号文件和三家企业的需求,为了更好促进南川工业园区的发展对凤嘴江安坪至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进行了施工设计变更,2016年12月23日我公司向水务局上报《关于凤嘴江安坪至沿塘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施工设计变更的请示》(南弘建文[2016]65号),2016年12月28日重庆市南川区水务局下达了《关于凤嘴江安坪至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设计变更的批复》(南川水务复 [2016]75号)。
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①沿塘支流桩号0+500-0+530段,总长30m,变更为M7.5浆砌块石重力式挡墙。
②沿塘支流段桩号0+540公路涵洞取消整治。
③增加安坪至沿塘段左岸桩号2+790处排水沟整治,整治长度进行延伸,延伸后整治长度为175.4m,采用M7.5浆砌块石重力式挡墙,新建2座人行桥2座,安装不锈钢栏杆。
④增加安坪至沿塘段左岸桩号3+100-3+575段总长475m堤顶道路及砂石栏杆,堤顶道路宽2.5m,并安装砂石栏杆;增加右岸桩号2+620-3+337段总长717m,增建堤顶道路宽1.5m,并安装砂石栏杆。
⑤龙岩江段左岸桩号LZ0+289—0+364、安坪至沿塘段左岸桩号2+333-2+620、左岸桩号2+790-2+880、左岸桩号3+026-3+100、左岸桩号4+886-5+160、左岸桩号5+997-6+220、左岸桩号6+320-6+554、安坪至沿塘段右岸桩号2+360-2+630、右岸桩号3+337-3+360、沿塘支流段左桩号0+000-0+120、沿塘支流段右桩号0+000-0+120、左岸桩号支左0+530-0+546、右岸桩号支右0+548-0+589段合计1847m暂不整治。
⑥增加沿塘支流段桩号0+490处人行桥一座。
⑦将原设计护坡为1:2变更为1:1.75。
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
①增加龙岩江段左岸桩号0+000- 0+345总长345m护坡整治,护坡采用M7.5浆砌块石挡墙+钢筋砼网格斜坡式护岸。
②龙岩江段右岸桩号0+000—0+520、龙岩江右岸桩号1+920—2+280、龙岩江段左桩号0+790-0+806、龙岩江左岸桩号2+160-2+260,总长996m暂不整治。
③龙岩江右岸桩号1+750-1+900总长150m,原设计新建M7.5浆砌块石+钢筋砼网格斜坡式护岸变更为重力式挡墙护坡。
④龙岩江右岸桩号0+806-1+025,1+240-2+000段总长950m,增加堤顶道路并安装砂石栏杆。
⑤将原设计护坡为1:2变更为1:1.75。
(五)工程完成情况及主要工程量
(1)工程完成情况
①建设情况
原初步设计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治理河长为7910m新建护岸长8429m,(其中龙岩江段748m,安坪-沿塘段6929m,沿塘段752m),新建箱涵2座、排水沟1条,改建公路涵洞1处,疏浚河道长171m。
实际完成:河道整治长度为7910m,新建护岸长6208.2m,(其中:龙岩江支流左岸长479m,龙岩江支流右岸长194m,安坪-沿塘段左岸长805m,安坪-沿塘段右岸长707m,沿塘场镇干流段左岸长103m,沿塘支流段左岸长243m,沿塘支流段右岸长277.2m,工业园区至安坪段左岸长2000m,工业园区至安坪段右岸长1400m)新建河堤安装砂石栏杆,栏杆总长为6306.37,m,采用M7.5浆砌块石重力式挡墙,堤后填筑石渣料,堤身设φ75PVC排水孔,φ300水泥管排水管、基础为淤泥均采用大块石回填。
②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1月7日,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下达了《关于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水许可〔2014〕211号)。同意兴建本工程,批复投资为2827.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912万元,市级资金239万元,区县资金676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为21.647.116.47元,其中:建筑工程 18.250.941.69万元,待摊费3.396.174.79元。
(2)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对比表
主要完成工程量表
类别 |
单位 |
设计工程量 |
设计变更工程量 |
实际完成工程总量 |
1标段完成工程量 |
2标段完成工程量 |
治理河道长度 |
m |
7910 |
7910 |
4270 |
2270 |
2000 |
新建护岸长度 |
m |
8429 |
8128 |
6208.2 |
2808.2 |
3400 |
土石方开挖(含清淤) |
m³ |
174727 |
170821.8 |
159760.78 |
66900.97 |
92859.81 |
土石方填筑 |
m³ |
70549 |
75000.52 |
85530.55 |
26994.33 |
58536.22 |
砌石 |
m³ |
31817 |
37627.73 |
25581.19 |
10529.47 |
15051.72 |
混凝土 |
m³ |
8360 |
6807.693 |
20586.27 |
9016.18 |
11570.09 |
钢筋 |
t |
308 |
295.5 |
151.482 |
35.932 |
115.55 |
栏杆 |
m |
7910 |
7910 |
6306.37 |
3211.87 |
3094.5 |
(六)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
1. 规划情况
本工程建设永久征地115亩。临时占地73.8亩,其中耕地42.7亩,非耕地31.1亩。
2.完成情况
完成投资84.796349万元。
(七)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
1.水土保持工程
根据《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水利部令第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征地、移民、环评和水保等工作完善立项报批程序的通知》(水规计[2005]199号)进行了初步设计。
2.完成情况
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完工后,扰动土地整治率达98.1%,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72%,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7.06%,林草植被恢复系数100%,林草覆盖率81.24%。
1.验收情况
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纳入主体工程一起进行验收,根据现场情况工程已达到设计要求,验收为合格。
2.主要结论
2.环境保护工程
无
二、工程验收及鉴定情况
1、单位工程验收
该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划分为两个单位工程,分别于2016年11月15日、2017年1月17日由重庆市南川区弘禹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小组,对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外观质量得分率分别为83.7%、81.1%。
其中: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工程(一标段)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南川区弘禹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法人)于2017年1月17日组织重庆江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市渝西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设计单位)、重庆博鹏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及邀请南川区水利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单位)对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工程(一标段)主体工程进行验收,同时结合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主体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外观质量评定应得分81分,实得分65.7分,得分率为81.1%。
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工程(二标段)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南川区弘禹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法人)于2016年11月15日组织重庆市笃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市渝西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设计单位)、湖南水总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及邀请南川区水利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单位)、对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工程(二标段)主体工程进行验收,同时结合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主体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外观质量评定应得分99分,实得分82.9分,得分率为83.7%。
该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等级经南川区水利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定质量等级为合格,并分别在2017年7月出具了重庆市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1标段)质量监督报告,2017年4月出具了重庆市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2标段)质量监督报告。
2、阶段验收
3、专项验收
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专项验收为水土保持,水土保持纳入主体工程一起进行验收,并验收为合格。
4、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重庆市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已按设计批复及初步设计变更批复内容完成建设任务。该工程分为二个单位工程,经业主单位组织参建各方验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该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等级经南川区水利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定质量等级为合格。经过一年运行表明,工程运行正常,达到重点河段综合治理的目的。竣工验收资料齐全,工程具备验收使用条件。
1、河堤线性较差,存在麻面现象。
已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对较差、堤顶砼麻面的部分进行返工处理。
四、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监督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在重庆市南川区水利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南川区水利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质量实施监督。
监督方式采取不定期到施工现场巡查、抽检的工作方式,主要抽查现场实物及实际施工质量情况和资料收集整理情况。开工前,对各参建单位的资质、技术力量、设备等进行了核查登记;对该工程的质量评定项目划分进行了确认;对项目法人组织验收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进行了核定、核备工作,编写了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工程项目划分
2015年9月15日重庆市南川区弘禹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报请了《关于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南弘建文[2015]38号)、(南弘建文[2015]39号)。南川区水利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15年11月10日下达了《关于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划分的批复》(南水质监[2015]40号)
根据批复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共划分为2个单位工程,8个分部工程,451个单元工程。
其中:一标段分为1个单位工程,4个分部工程,280个单元工程。二标段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4个分部工程,171个单元工程。
(三)工程质量检测
各种检测数据主要以施工方提供的检测报告,质量评定资料为主,辅以适量业主(监理)抽检检测报告等方式,其中:
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施工方委托重庆市正源水务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水泥质量保证单2份,复检报告1份,全部合格;砂3组、碎石2组、块石2组,全部合格;击实试验送检1组,符合设计要求;砂浆试配及砼试配检验报告共3份;砂浆检测43组,其中M7.5试件33组,M10试件10组;C20砼试件33组。砼强度抽检结果均达到设计强度,试块评定为合格;压实度检测报告4份;原材料及试压资料的检测均达到合格标准。进场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经检测全部合格,材料合格率为100%。
业主(监理)平行检测:砂浆检测11组,岩石抗压强度3组,砼试件15组,全部检测合格。
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施工方委托重庆市正源水务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水泥质量保证单2份,复检报告1份,全部合格;砂3组、碎石2组、块石2组,全部合格;击实试验送检1组,符合设计要求;砂浆试配及砼试配检验报告共3份;砂浆检测30组,其中M7.5试件30组;C15砼试件19组,C20砼试件28组。砼强度抽检结果均达到设计强度,试块评定为合格;压实度检测报告4份;原材料及试压资料的检测均达到合格标准。进场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经检测全部合格,材料合格率为100%。
业主(监理)平行检测:砂浆检测11组,岩石抗压强度3组,砼试件15组,全部检测合格。
②工程完工检测
2017年4月重庆市正源水务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验收检测报告》报告中的检测结论为:
1、外观质量检查结论
按《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验收检测报告》的要求,对本工程外观质量采取随机抽检方式进行检测;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中附录A“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对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外观质量检测结果进行质量判定,各检测项目合格率均达到88%以上,坝顶混凝土表面缺陷检查达到一级标准有36处,达到二级标准有18处,镇脚马道混凝土表面缺陷检查达到一级标准有27处,达到二级标准有13处;所述项目外观质量验收检测结果合格。
2、结构抽检结论
按《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验收检测方案》的要求,对框格混凝土、梯步混凝土、人行桥桥面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采取随机抽检方式进行检测,现场回弹法检测框格混凝土强度2组、梯步混凝土强度1组、人行桥桥面混凝土1组,根据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和《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设计图一标段》中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对框格混凝土强度检测结果进行质量判定,框格混凝土、梯步混凝土、人行桥桥面混凝土实测强度均达到设计强度等级要求。
按《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验收检测方案》的要求,对本工程砌体砂浆强度采取随机抽检方式进行检测,堤顶砌筑砂浆检查2组,根据《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设计图一标段》中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砌体砂浆强度均达到设计强度等级要求。
2016年三月重庆市正源水务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验收检测报告》。报告中的检测结论为:
1、外观质量检测结论
按《重庆市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验收检测方案》的要求,对本工程外观质量采取随机抽检方式进行检测;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中附录A“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对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外观质量检测结果进行质量判定,各检测项目合格率均达到75.0%以上,坝顶混凝土表面缺陷检查达到一级标准有36处,达到二级标准有15处,镇脚马道混凝土表面缺陷检查达到一级标准有28处,达到二级标准有12处;所述项目外观质量验收检测结果合格。
2、结构抽检结论
按《重庆市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验收检测方案》的要求,对框格混凝土强度、梯步混凝土强度、排水箱涵边墙混凝土强度采取随机抽检方式进行检测,现场回弹法检测框格混凝土强度2组、梯步混凝土强度1组、排水箱涵边墙混凝土强度1组,根据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和《重庆市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设计图二标段》中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对混凝土强度及厚度检测结果进行质量判定,框格混凝土强度、梯步混凝土强度、排水箱涵边墙混凝土强度均达到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要求。
按《重庆市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验收检测方案》的要求,对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砂浆强度、厚度采取随机抽检方式进行检测,检测堤体砌筑砂浆2组,根据《重庆市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设计图二标段》中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砌体砂浆强度、厚度均达到设计强度等级要求。
按《重庆市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验收检测方案》的要求,对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堤体砌筑岩石抗压强度检测采取随机抽检方式进行检测,检测堤体砌筑岩石1组,根据《重庆市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设计图二标段》中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堤体砌筑岩石抗压强度均达到设计强度等级要求。
(四)工程质量评定
1、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共划分为2个单位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监理单位复核合格,业主单位认定合格。
业主单位组织了施工、监理、设计、南川区水利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单位组成了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小组,进行了外观质量打分评定。其中: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外观评定得分率81.1%、83.7%。
2、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该工程共4个分部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所有分部工程均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监理单位复核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3、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该工程共451个单元工程(其中: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共计280个单元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共计171个单元工程, 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所有单元工程均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监理单位复核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4、工程质量评定结论
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经检验质量全部合格,施工检测资料齐全,8个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单位外观质量得分率分别为81.1%、83.7%,该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五、概算执行情况
(一)投资计划下达及资金到位情况
1、投资计划下达
2013年12月4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农[2013]525号)下达了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投资计划14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430万元。2016年6月6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16]91号)下达了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投资计划13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82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239万元,区县自筹资金676万元。
2、资金到位
截止2017年9月30日,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实际到位资金22.357.963.49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912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239万元,区县自筹资金847.963.49元。
(二)投资完成情况
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21,647,116.47元,其中:建筑工程18.250.941.68元,待摊费用3.396.174.79元。
(三)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
1、规划情况
本工程建设永久征地115亩。临时占地73.8亩,其中耕地42.7亩,非耕地31.1亩。
2、完成情况
完成投资847963.49元。
(四)结余资金
本工程已完工,无未完工程及预留费用。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投资计划282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2.357.963.49元,结余710,847.02元。
(五)预计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
无。
(六)财务决算报告编制
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全面清查,按照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14)的要求,于2017年11月6日组织编制了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并通过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审核,工程决算金额为21647116.47元。重庆市南川区水务局财审科按照有关规定,参与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法人是否明确,财务管理是否规范,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发生挤占及挪用情况等作出了意见。
(七)审计情况
(1)2017年10月重庆恒申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工程结算出具了结算审核报告,具体整改内容及完成情况如下:
1.该工程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开工日期为2015年8月10日,完工日期为2016年2月10日,合同工期为180天。实际该工程于2015年9月10日开工至2017年1月17日竣工。工期延误306天。工期延误原因为开工以来部分土地问题未与当地村民达成一致意见,当地村民多次阻挡施工。因为前期未能正常施工,后期施工过程中阴雨天气不断,材料运输也不能及时到达施工现场,同时导致河水水位上涨,无法进行施工等原因导致,因此本次审计不予扣除工期延误违约金额。
(2) 2017年9月重庆恒申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工程结算出具了结算审核报告,具体整改内容及完成情况如下:
1.该工程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开工日期为2015年8月10日,完工日期为2016年2月10日,合同工期为180天。实际该工程于2015年9月28日开工至2016年11月16日竣工。工期延误253天。工期延误原因为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及天气原因等多种客观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此本次审计不予扣除工期延误违约金额。
无。
由于该项目无单独的运行管理费,我区对已竣工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都已移交给当地乡镇运行管理,由当地镇政府自行安排人员对其管理。
(二)工程移交
南川区弘禹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法人)于2017年1月17日组织南川区水利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单位)、重庆江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南川分公司、重庆市笃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市渝西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设计单位)、重庆博鹏实业有限公司、湖南水总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对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进行验收,同时结合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完工验收,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于当日将工程移交给西城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进行运行管理,双方负责人在移交书上签字进行移交。
八、工程初期运行效益
南川区凤嘴江安坪-沿塘河段综合治理工程至2017年1月完工以来,经历了1次洪水期的考验,工程运行正常,工程安全、稳定,达到了设计要求,满足了防洪要求。
(二)工程初期运行效益
河道整治工程实施后,防洪抢险条件得到改善,每年可减少洪灾损失费195万元,减少抢险费18万元。
整治工程完成后,沿岸土地可以得到有效利用,兴办产业,增加国民经济收入。如何定量计算土地资源增值效益,目前尚缺乏规范性的规定,本阶段暂按增加的土地净效益来计算。据了解,工程受益面积为600亩,这部分土地目前已有所利用,但利用程度较低。据初步计算,整治后这部分土地的净效益为0.2万元/亩。由此推算,该工程年在计算期内年获得土地资源增值效益120万元。土地增值效益在工程完成后逐步显现。
九、意见和建议
(一)意见
无
(三)建议
1、建议将土地费用纳入国家资金补助范畴。将中小河流治理的土地费用计入工程总投资,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解决一部分。
2、建议补助管护经费。由于区县财力紧张,我区对已竣工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都已移交给当地乡镇运行管理。但没有管护经费,乡镇也只是使用而没有进行认真管理,特别是对运行中出现的一些维修养护费用,乡镇根本无力解决,导致工程使用寿命缩短。因此建议上级,对贫困区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的维修养护经费进行补助解决。
十、验收结论
十一、保留意见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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