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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384008682034F/2026-00010
[ 发文字号 ]
南川发改委发〔2025〕49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5-07-15
[ 发布日期 ]
2025-07-16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合溪镇、南平镇、金山镇、山王坪镇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5849号)要求,现将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以工代赈加力扩围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收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硬投资”和“软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以工代赈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分解下达

次下达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1960万元,其中:计划发放劳务报酬895万元、吸纳农村群众就业582(详见附件1)。

(一)支持范围。主要支持合溪、南平、山王坪、金山等4个镇。

(二)受益对象。包括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和低收入人口,优先吸纳相关企业失业返乡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三)建设领域。重点支持技术门槛较低、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用工量大的农业农村领域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等资产,也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工作任务,由你镇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不从以工代赈中央资金中列支费用。

三、组织实施

要按照以工代赈有关要求,以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强化定期调度和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专项资金项目落地见效,切实带动低收入群众务工增收。

(一)加强群众务工组织。要落实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招标采购与非招标采购的衔接,支持以工代赈、村庄建设、造林种草等领域项目采用灵活方式发包”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应尽量简化发包程序、依法不招标。对于依法不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由你镇人民政府作项目业主,采取询比、竞价、谈判以及直接发包等方式,将项目灵活发包给县乡两级政府领办的乡村建设公司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劳务公司、项目理事会等新型建设主体,自主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要大胆创新动员当地群众参与以工代赈项目的劳务组织模式,充分组织本镇本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要完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

(二)严格劳务报酬发放。要严格落实《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达到40%以上,劳务报酬按月通过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督促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在组织项目完工验收、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三)拓展多种赈济模式。严格执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的模式做法,在严格落实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的基础上,全面拓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新赈济模式。

四、加强监管

你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区发展改革委是本次计划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采取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的“三到现场”等方式,随时调度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督查问责,并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告。

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你镇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5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时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并上传项目实时照片。市发展改革委将每月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监测情况将作为后续安排资金计划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在合溪、南平、金山、山王坪等4个镇实施4个以工代赈项目,支持新(改扩)建农村道路(含步道和人行便道)、停车场、公厕及排水沟等建设内容,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投资的比例高于4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相关企业失业返乡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你镇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区发展改革委和市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其他要求

要进一步坚守以工代赈政策初心,进一步强化以工代赈项目“软建设”配套政策措施,细化事中实施和事后监管环节管理规范,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日常监管,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做好项目组织实施。要推进项目尽早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积极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优先吸纳相关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就业增收,并适时组织对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

附件:1.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715

   (此件公开发布)

区发展改革委监督电话:023-71422947

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71425489

政务服务便民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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