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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区2026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项目管理
请你们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绩效目标等组织实施,严禁资金截留、挤占、挪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请细化完善项目前期工作,优化建设方案,在保证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在2026年10月前完工投用,及时发挥资金效益。工程完工后请及时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审核,并安排专人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做好项目全过程资料备查。本项目资金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管理,每个项目均可按照不超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1%支付项目管理费。
二、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请根据《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规范〔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关于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相关要求,广泛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特别是优先吸纳易地搬迁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切实发挥衔接资金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严格项目调度
请各单位强化项目日常调度,落实专人负责对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的填报和审核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调度表(详见附件2)报送我委。
附件:1.南川区2026年财政衔接资金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投资计划表
2.南川区2026年财政衔接资金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进展调度表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区发展改革委监督电话:023-71422947
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71425489
政务服务便民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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