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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江镇、山王坪镇、石莲镇、黎香湖镇人民政府: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以“渝发改投资〔2022〕601号”下达我区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目前该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结余128.916393万元。为充分发挥中央资金效益,经报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结余资金安排用于你们实施相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资金规模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要切实抓好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建设质量,并落实后续管护措施,坚决杜绝虚假形式主义、形象工程。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建设要求
请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投资计划下达1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并在2025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和资金支付,逾期未完成,将由区财政收回资金。
三、项目监管
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部门将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请你们自觉接受各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四、按月调度
本次计划实行按月调度,请落实专人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8日前将本计划投资完成情况、资金支付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反馈区发展改革委,对进度滞后的乡镇予以通报。
附表1:南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2年中央预算内结余资金投资计划表
2:项目进展调度表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2025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区发展改革委监督电话:023-71422947
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71425489
政务服务便民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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