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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6〕398号)要求,现将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以工代赈加力扩围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收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硬投资”和“软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以工代赈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南川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6—2028年)》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规范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分解下达
本次下达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4190万元,其中:计划吸纳当地务工群众1719人、计划发放劳务报酬1799.49万元(详见附件1)。
(一)实施范围。中桥乡、民主镇、三泉镇、头渡镇、庆元镇、南城街道、合溪镇、古花镇、南平镇、大有镇、兴隆镇等11个乡镇(街道)。
(二)受益对象。包括城乡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吸纳带动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重点群体。
(三)重点建设领域。聚焦农业农村和城乡融合发展领域,同步围绕特色旅居村建设等领域,重点支持技术门槛较低、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用工量大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等资产,也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工作任务,由你单位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不从以工代赈中央资金中列支费用。
三、组织实施
你单位要按照以工代赈有关要求,以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切实带动当地群众务工增收。
(一)加强群众务工组织。你单位要落实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招标采购与非招标采购的衔接,支持以工代赈、村庄建设、造林种草等领域项目采用灵活方式发包”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应尽量简化发包程序、依法不招标。对于依法不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要结合本地实际改革项目承接方式,由项目业主采取询比、竞价、谈判以及直接发包等方式,将项目灵活发包给县乡两级政府领办的乡村建设公司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劳务公司、项目理事会等新型建设主体,自主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要大胆创新动员当地群众参与以工代赈项目的劳务组织模式,充分组织本镇(乡、街道)本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要完善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
(二)严格劳务报酬发放。要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达到40%以上,劳务报酬按月通过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督促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三)拓展多种赈济模式。严格执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的模式做法,在严格落实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的基础上,全面拓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新赈济模式。
四、加强监管
你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我委是本批次计划项目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将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采取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的“三到现场”等方式,随时调度计划执行情况,并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督查问责。我委将不定期会同区财政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监管,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等到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才去解决。
五、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各单位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3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时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市发展改革委将每月对所有项目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安排资金计划的重要参考。
六、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聚焦农业农村和城乡融合发展领域,同步围绕特色旅居村建设等领域,实施一批以工代赈项目,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投资的总体比例达到40%以上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和其他城乡就业困难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你单位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我们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七、其他要求
你单位要持续提升以工代赈项目“软建设”,进一步改革创新举措、完善配套政策,强化资金监管措施和项目全流程管理规范,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做好项目组织实施。要推进项目尽早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积极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优先吸纳相关重点群体就业增收,并适时组织对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我们也将积极探索数智化手段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劳务报酬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附件:1.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区发展改革委监督电话:023-71422947
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71425489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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