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川区公安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开(2026-1)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对象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依据 |
执法主体 |
处罚时间 |
| 1 |
南川公(交巡)行罚决字〔2026〕26号 |
安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安某某 |
2026年4月9日20时许,安某某饮酒后驾驶车牌为*******的二轮摩托车在重庆市南川区金松路松林路段行驶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4mg/100ml,血液里酒精含量为26.3mg/100ml。同时查明,安某某于2020年9月24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罚款1000元。 |
拘留 |
一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交管支队 |
5/8/2026 |
| 2 |
南川公(石溪)行罚决字〔2026〕7号 |
20260326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 |
李某某 |
2026年1月至2月,李某某将自己名下实名登记的电话卡(卡号为1933****850和1831510***3),以每小时30元的租金出借给朱某发送催收债务的诈骗短信,非法获利340元。 |
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2日,没收340元违法所得,罚款7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 |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石溪派出所 |
5/7/2026 |
| 3 |
南川公(交巡)行罚决字〔2026〕25号 |
金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
金某某 |
2026年2月4日09时04分许,金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牌号为*******的小型轿车在重庆市南川区南(川)-水(江)路卫校路段行驶时与行人***发生刮撞,造成***受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伤情的道路交通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
拘留 |
十二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交管支队 |
4/30/2026 |
| 4 |
南川公(兴隆)行罚决字〔2026〕10号 |
何某某等人涉嫌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 |
何某某 |
2026年3月何某某经由刘某介绍,将何某某使用的微信收付款二维码提供给郭某某用于给电信某络诈骗转移资金流水,其中核实到李某某被网络诈骗案涉案资金77元流入何某某提供的微信支付账户 |
拘留、罚款 |
罚款五百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 |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兴隆派出所 |
4/29/2026 |
| 5 |
南川公(交巡)行罚决字〔2026〕24号 |
颜某某肇事逃逸 |
颜某某 |
2026年3月31日05时51分许,颜某某驾驶车牌为********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在重庆市南川区香格里拉西苑小区停车库内道路行驶时,与停车位上由韦某停放的*******号小型汽车、某某某停放的*******号小型汽车及杨某某停放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四车局部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颜某某离开现场。 |
拘留 |
三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 |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交管支队 |
4/28/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