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和监督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设有警令处、政治处、警务保障处、审计室、法制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网络安全管理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禁毒支队、禁毒科、科技信息化科、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内保支队、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特警支队、情报信息支队、便衣侦查支队(图侦支队)、警务督察支队、城市管理警察大队21个内设机构;设有南川区看守所、南川区拘留所、南川区强制戒毒所3个监管机构;设有东城派出所、南城派出所、西城派出所、三泉派出所、南平派出所、水江派出所、大观派出所、鸣玉派出所、金山派出所、大有派出所、太平场派出所、白沙派出所、石墙派出所、神童派出所、合溪派出所、金佛山景区治安派出所、头渡派出所、冷水关派出所、山王坪派出所、兴隆派出所、黎香湖派出所、石溪派出所、楠竹山派出所、福寿派出所、木凉派出所25个派出机构。
(三)单位构成。本部门为行政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不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4644.62万元,支出总计24644.6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2.19万元,下降9.68%,主要原因是应指工程、三所一队迁建工程等项目已竣工,项目资金安排减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464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2.19万元,下降9.68%,主要原因是应指工程、三所一队迁建工程等项目已竣工,项目资金安排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67.77万元,占97.6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76.85万元,占2.34%。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464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2.19万元,下降9.68%,主要原因是应指工程、三所一队迁建工程等项目已竣工,项目资金安排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8245.52万元,占74.03%;项目支出6399.10万元,占25.97%;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067.7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42.49万元,下降2.99%。主要原因是应指工程、三所一队迁建工程等项目已竣工,项目资金安排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78.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9.69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应指工程、三所一队迁建工程等项目已竣工,项目资金安排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3.45万元,增长6.2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政策性调资,下达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761万元 。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78.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9.69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应指工程、三所一队迁建工程等项目已竣工,项目资金安排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3.45万元,增长6.2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政策性调资,下达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761万元 。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9916.62万元,占85.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8.76万元,增长6.3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政策性调资,下达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761万元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0.21万元,占7.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29万元,增长6.4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退休人员过世抚恤金等。
(3)卫生健康支出546.93万元,占2.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53万元,增长8.2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4)住房保障支出1124.31万元,占4.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87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18.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02.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1.48万元,增长17.3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遗属费等。公用经费501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8.92万元,增长67.93%,主要原因是辅警人员经费从项目支出调入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78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2万元,增长10.8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应指工程已竣工,2019年安排的项目为雪亮工程。本年支出78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2万元,增长10.8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应指工程已竣工,2019年安排的项目为雪亮工程。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58.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1.05万元,下降9.5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9.16万元,下降6.4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支出有所下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6.19万元,主要是用于民警参加重庆市公安局组团到以色列进行网安培训。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长6.1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无因公出国计划, 2019年10月市公安局临时下文件需安排一名民警跟随市局组团到以色列进行网安培训。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1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因公出国费用, 2019年10月市公安局临时下文件需安排一名民警跟随市局组团到以色列进行网安培训。
公务车购置费134.3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一线执勤执法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4万元,增长11.95%,主要原因是交巡警支队清障车临时出现重大故障,无法维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7.53万元,增长38.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置一线执勤执法用车较上年多2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02.8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接处警、巡逻处突等公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17万元,下降13.2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2.88万元,下降12.7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5.5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公安局相关警种检查指导工作,外地公安机关交叉协作办案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1万元,下降22.0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9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39辆;国内公务接待204批次156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74元,车均购置费14.93万元,车均维护费5.0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
经费支出5015.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费、电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8.92万元,增长67.93%,主要原因是辅警人员经费从项目支出调入公用经费。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万元,增长16.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局及区局各种会议较上年度增多。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92.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32万元,下降28.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区局民警司晋司、督晋督等培训,在区局兴隆战训基地培训,未列支培训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5.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0.7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动态管控系统项目、智能交通建设项目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061.2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8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均在90分以上,评价结论为优。绩效评价结果将应用于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
(二)绩效自评结果
监所在押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监所正常运转,完成年初设定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6.82万元,执行数为236.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监所在押人员入所体检率达到100%,二是监所在押人员所内医疗救治率达到100%,三是按时发放看守所10名勤杂人员工资,四是监所羁押人员1908人次,四是监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标准为300元/人/月。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对部门预算编制重视不够,预算管理意识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预算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行政运行(公安):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信息化建设: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二十)执法办案: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二十一)特别业务:反映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二十二)其他公安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五)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二十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二十九)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其他计提用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的支出。
(三十)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687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