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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008682253R/2021-0004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24 [ 发布日期 ] 2021-08-24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南川区公安局是南川区政府的主要职能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2.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指导和监督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南川区公安局为正处级机构,共设88个所队科室,其中内设一级机构28个(副局级8个,正科级20个),二级机构33个(均为正科级),派出机构27个。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没有纳入本部门2020年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2020年1月,原重庆市南川区森林公安局因管理体制调整,划转至区公安局直接领导,并更名为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承担的主要职责为: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防、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7,607.66万元,支出总计27,607.66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3.04万元、增长12%,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3.04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智能交通建设经费等项目1200.7万元,应指工程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度高365.73万元,下达抗疫特别国债用于疫情响应期临时性补助407.16万元,以及增人增资等。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7,607.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3.04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智能交通建设经费等项目1200.7万元,应指工程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度高365.73万元,下达抗疫特别国债用于疫情响应期临时性补助407.16万元,以及增人增资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38.83万元,占98.7%;其他收入368.83万元,占1.3%。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7,607.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3.04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智能交通建设经费等项目1200.7万元,应指工程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度高365.73万元,下达抗疫特别国债用于疫情响应期临时性补助407.16万元,以及增人增资等。其中:基本支出 20,621.33万元,占74.7%;项目支出6,986.32万元,占25.3%。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238.8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71.06万 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智能交通建设经费等项目1200.7万元,应指工程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度高365.73万元,下达抗疫特别国债用于疫情响应期临时性补助407.16万元,以及增人增资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83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53.60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智能交通建设经费等项目1200.7万元,应指工程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度高365.73万元,以及增人增资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18.19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后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221万元,追加新冠疫情防控经费100万元,监察留置看护辅警经费135万元,增人增资等。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3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53.60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智能交通建设经费等项目1200.7万元,应指工程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度高365.73万元,以及增人增资等。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2,218.19万 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后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221万元,追加新冠疫情防控经费100万元,监察留置看护辅警经费135万元,增人增资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3,498.78万元,占8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47.26万 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后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221万元,追加新冠疫情防控经费100万元,监察留置看护辅警经费135万元,增人增资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34.50万元,占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84万 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退休人员过世抚恤金等。

3)卫生健康支出547.02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4万 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4)节能环保支出4.0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原重庆市南川区森林公安局项目经费从林业局划转至区公安局。

5)住房保障支出1,147.37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96万 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78.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36.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3.53万 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政策性调资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遗属费等。公用经费6,64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5.91万元,增长32.4%,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调整支出结构,人均定额公用经费从3.7万元提升至5.5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7.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2.54万元,下降48.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雪亮工程项目,本年度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中安排此项目,本年度的拨款为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新冠肺炎疫情响应期临时性补助。本年支出407.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2.54万元,下降48.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雪亮工程项目,本年度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中安排此项目,本年度的拨款为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新冠肺炎疫情响应期临时性补助。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34.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82万元,下降16.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4.83万 元,下降37.8%,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1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由因公出国(境)的情况,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92.4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一线执勤执法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9万元,增长10.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94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是区局车辆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高达57辆,另有8辆车已报废,本着过“紧日子”的思想,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将公车购置压减到92.4万元,但还是超财政下达的预算调整数公车购置费84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32.2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接处警、巡逻处突等公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23万元,下降21.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0.58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是区局部分车辆车况较差,根据办案需要租车较多,且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尽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9.4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公安局相关警种检查指导工作,外地公安机关交叉协作办案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0.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12万元,下降39.3%,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尽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且本年度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较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8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39辆;国内公务接待124批次943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42元,车均购置费11.55万元,车均维护费3.1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41.7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劳务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5.91万元,增长32.4%,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调整支出结构,人均定额公用经费从3.7万元提升至5.5万元。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6.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疫情影响,会议费支出较上年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88.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8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疫情影响,培训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51.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9.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0.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91.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45.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875.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2%。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视频专网网络安全专用增补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7529.5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平均分为98.06,评价结论为优。绩效评价结果将应用于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表见表格。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0年度无重点绩效自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行政运行(公安):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信息化建设: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十六)执法办案: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十七)其他公安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十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九)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二十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二十四)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反映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学支出补助。

(二十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六)其他抗疫相关支出: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其他抗疫相关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687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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