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是南川区政府的主要职能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部门组成情况:警令处、政治处、派驻纪检组、审计室、法制支队、警务保障处、出入境管理支队、科技信息化科、网络安全管理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禁毒支队、禁毒科、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内保支队,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特警支队、便衣侦查支队(图侦支队)、警务督察支队、南川区看守所、南川区拘留所、南川区强制戒毒所、东城派出所、南城派出所、西城派出所、三泉派出所、南平派出所、水江派出所、大观派出所、鸣玉派出所、金山派出所、大有派出所、太平场派出所、白沙派出所、石墙派出所、神童派出所、合溪派出所、金佛山景区治安派出所、头渡派出所、冷水关派出所、山王坪派出所、兴隆派出所、黎香湖派出所、石溪派出所、楠竹山派出所、福寿派出所、木凉派出所。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00.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00.93万元,比2017年增加1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62.84万元,比2017年增加1624.0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数增加;二是定额公用经费提标等;项目支出8338.09万元,比2017年减少567.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程已竣工验收。主要用于治安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经费、提高民警生活待遇、道路交通、巡逻防控、刑事侦查等。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2.5万元,比2017年减少460.9万元,主要用于应指工程建设。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930万元,比2017年减少2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比2017年增加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0万元,比2017年减少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00万元,比2017年减少加13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安局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达到报废年限,将于2017年予以报废并重新采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是用于完成公安依法履行的职责所需支出。除开公务接待费外,公安局其他三公经费指标均较2017年有下降。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085.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56.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19.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7.2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38.09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行政运行(公安):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治安管理:是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国内安全保卫:是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支出。
(十二)刑事侦查:是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支出。
(十三)经济犯罪侦查:是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支出。
(十四)禁毒管理:是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十五)道路交通管理:是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十六)网络侦控管理:是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网络安全侦查工作的支出。
(十七)反恐怖:是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支出。
(十八)居民身份证管理:是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居民身份证印制、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支出。
(十九)网络运行及维护: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费、运行费、维护费、软件开发费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拘押收教场所管理:反映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信息化建设: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应指工程建设”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五)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二十七)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其他计提用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的支出。
(二十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