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升全区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按照有关要求,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单位进行了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同时对2022年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项目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经济信息委”)系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部门,加挂重庆市南川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大数据发展局)牌子,已取得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经济信息委内设常设机构:办公室、经济运行科、投资规划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科、应急管理科、中小企业科(园区办)、大数据和信息化科、能源科。核定批复的单位行政编制人员为22名,目前在职行政人员为22人。
(二)2022年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根据《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关于拨付市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南川财政发〔2022〕258号)、《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南川财政发(2022)433号)等文件,2022年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包括中小制造业抵押贷款增值贷款风险共担机制风险补偿金、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重庆市微型企业双创平台运营绩效奖补。下达预算资金中,2022年第一批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包含中小制造业抵押贷款增值贷款风险共担机制风险补偿金,涉及金额1,000.00万元;2022年第二批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包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130.00万元、重庆市微型企业双创平台运营绩效奖补100.00万元,涉及金额总额230.00万元,合计下达预算资金1,230.00万元。
二、评价结论
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85分,评价等级为“良”。2022年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4.3分,评价等级为“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存在的问题
(一)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一是决策方面。绩效目标设置不完善;绩效指标不够明确和细化。二是过程方面。资金支付于审批流程不规范。三是效益方面。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有所下降。
(二)2022年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一是决策方面。项目申报的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项目申报的绩效指标未与具体下设项目的申报指标相结合。二是过程方面。绩效自评不够规范。三是产出方面。未完成产出目标值;孵化平台培育企业数量减少;推送企业国家级评选通过率不高;本级资金未及时拨付至风险共担资金池账户。
四、相关部门建议
(一)决策方面
1.建议加强预算资金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同时,建议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工作。
2.建议优化绩效指标设定,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绩效管理文件,对于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项目,应事前开展项目绩效评估,申报项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应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使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得更加合理。申报的绩效指标应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二)过程方面
1.建议加强部门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控和审核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范围使用资金,严禁出现超支、挤占、挪用的情况发生,尤其对于“三公”经费的列支,须严格执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以便于保障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2.建议加强部门资产的清查和管理,严格按照制定的《重庆市南川区经济信息委内部控制手册》《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有效执行,加强对部门资产的清查管理,以提高部门资产的使用效率,避免部门资产闲置浪费,保障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效益方面
建议通过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的优惠政策服务,加强企业指导能力,全力提升规上工业增加值率;通过多项措施推进工业产业发展壮大、提升质效,进一步吸引外商投资;强化要素供给,确保项目落地见效、企业稳产达产。努力提升全区经济规模和质量效益,增强区内工业企业盈利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健全机制,合理设定绩效目标。针对绩效目标编制合理性不足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委工作职责与项目特点的绩效指标库,编制预算绩效管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配,有组织有步骤的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内部预算编制审核管理。抓好预算源头管控,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三是学习提高绩效目标编制人员、执行人员绩效管理认识及水平。
2.提前谋划,开展绩效执行监控。我委将进一步加大项目绩效监控力度,按期对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动态掌握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监控中发现因职能调整等客观因素导致的执行偏差,及时梳理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调整目标,确保全年绩效目标的完成。
3.加强审核,积极完成既定目标。严格按照制定的《内部控制手册》《工作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有效执行,加强对部门预算资金的使用、账务核算及项目资料整理归档方面的监督管理,以提高部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机构的有效运行。
五、相关项目建议
(一)决策方面
建议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绩效管理、进一步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制定系统、规范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节;进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时,应加强与业务科室协作沟通,认真分析项目年度实施重点内容,结合项目实际,设置准确。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表”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
(二)过程方面
加强绩效自评的规范性。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组织单位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制定绩效自评的组织方案、人员分工、调查问卷,并对绩效自评过程进行工作记录;按照实际情况编制绩效自评表时,数据和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分析绩效指标时应细化量化和科学合理,绩效自评反映的问题应具体;反映的建议和下步工作计划应可行,建议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项目绩效的动态监控和指导。业务主管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业务主管部门应对企业项目绩效的完成给予相关的指导,在预算执行阶段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实现绩效全过程管理,对项目全过程跟踪监督,确保资金拨付和使用的及时性,避免专项资金滞留,提高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确保取得项目预期的产出和效益。
(三)产出与效益方面
建议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项目绩效的动态监控和指导。业务主管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业务主管部门应对企业项目绩效的完成给予相关的指导,在预算执行阶段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实现绩效全过程管理,对项目全过程跟踪监督,确保资金拨付和使用的及时性,避免专项资金滞留,提高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确保取得项目预期的产出和效益。
建议定期追踪关注受惠企业的产出与效益情况,建立并执行补助后管理机制,关注专项资金影响下惠及企业就业人数与纳税金额有无正向增长,并发挥一定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合理设定绩效目标。一是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绩效管理,进一步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制定系统、规范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节;二是进行本部门二级项目绩效申报时,结合具体下设项目绩效申报表,设置完善的绩效指标,使项目绩效评价中指标设置精细化,更科学全面。
2.加强对企业项目绩效的动态监控和指导。业务主管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对企业项目绩效的完成给予相关的指导,在预算执行阶段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实现绩效全过程管理,对项目全过程跟踪监督,确保资金拨付和使用的及时性,避免专项资金滞留,提高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确保取得项目预期的产出和效益。
3.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追踪关注受惠企业的产出与效益情况,建立并执行补助后管理机制,关注专项资金影响下惠及企业就业人数与纳税金额有无正向增长,并发挥一定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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