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和职位要求
(一)招聘名额:公益性岗位1名;
(二)岗位名称:企业服务岗;
(三)工作内容:服务企业;
(四)工作要求:具有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工作能力和良好的语言沟通协调能力;
(五)工作地点:区经济信息委(南川区综合服务中心6楼)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三)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限男性);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
2.报名要求:报名者将毕业证书(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取得学位的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各一份,简历一份发送到邮箱806936187@qq.com。
(二)资格审查
由重庆市南川区经济信息委办公室审查。
(三)集体研究决定并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单位研究决定,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并在辖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合同签订
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每次签订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期限届满,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区经济信息委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最长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因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能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人员,予以辞退。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的工资(补贴)标准,按照南川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同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应聘资格。
(二)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公告由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3-71428355
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