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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0086821736/2025-00012 [ 发文字号 ] 南川经信委发〔2025〕19号
[ 主题分类 ] 工业;信息产业(含通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5-04-18 [ 发布日期 ] 2025-04-27

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为加快促进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根据原《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金融人才政策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2110号)和《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激励政策措施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254号)文件规定,现开展2025年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围绕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心任务,紧扣我区“332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目标,《2025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重点支持企业数字化发展、技术创新、梯度培育、绿色化改造、标准化建设、拓展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向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在南川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南川区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4.申报时未纳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名单。

5.申报时不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

6.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

7.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区级财政资金支持。

8.申报项目为20232024年期间实施或认定的项目。

(二)分类项目申报条件。

各类项目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见附件1)。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51518:00

2.符合条件的将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资料(见《申报指南》)装订成册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委投资规划科,并将加盖公章PDF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接件地址:重庆市南川区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0602室;电子邮箱:ncjjxxw@163.com;联系电话:023-71422725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贯。请各有关企业及单位认真对照申报要求及指南,全面梳理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汇编申报资料,按时报送资料。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管委会深入企业宣传政策,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申报项目,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全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强化审核监管。各申报企业或单位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支持方向区经济信息委将会同财政等部门加强项目审核,防止重复、多头申报并安排区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项目经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联合审核同意后给予补助

(三)严查虚假申报。各申报企业或单位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虚假申报等骗取财政资金的违法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进行处理。

附件:1.2025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南川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3.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模板)


                 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41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序号

支持

方向

申报条件及奖补标准

申报材料(模板附件2—3)

联系

方式

一、2023年度实施或获得认定的项目。

1

建设科技研发平台

2023年度获得国家级或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科技研发平台认定,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50万元补助。

1.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相关认定证明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中小企业科

023-71427156

2

建设科技及公共服务平台

2023年度获得国家级小微型企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给予不超过50万元补助。

1.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相关认定证明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中小企业科

023-71427156

3

创新平台高效运行

2023年度国家级或市级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企孵化园等各级创新平台运营国家级、市级复核或绩效评价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同一运营主体获得多个认定的不能重复申报。同一平台给予不超过30万元补助

1.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国家级或市级绩效考核、复核为优秀的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加分项佐证资料等证明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中小企业科

023-71427156

4

实施数字化发展

企业2023年度以银行贷款融资方式实施数字化设备改造的制造业项目,贷款额度不低于500万元,且贷款实际用于设备和软件投资不低于500万元(以发票为准);以融资租赁方式实施的制造业项目,融资租赁合同金额(设备和软件金额)不低于500万元;项目所有设备和信息系统均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按融资合同实际发生额的1%给予连续不超过3年的补助,每户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

1.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银行贷款合同或融资租赁合同、借款借据凭证、付息或还款凭据、设备清单及相应佐证资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投资规划科

023-71422725

5

2023年度经市经济信息委认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50万元补助。

1.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相关认定证明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信息化管理科

023-71423230

6

“工业互联网”和软件服务业发展

2023年度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认定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

1.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通过国家评定机构认定证书、评估费用发票等证明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信息化管理科

023-71423230

7

2023年度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

1.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相关认定证明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8

制造业企业实施绿色制造

2023年度认定为国家级、市级绿色工厂,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10万元补助。

1.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相关认定证明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环境资源和综合利用科

023-71423110

9

2023年度认定为市级能效“领跑者”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获得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认定,给予不超过30万元补助。

1.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相关认定证明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10

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

2023年度认定为国家级、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小巨人、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补助;认定为市级重大新产品,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

1.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相关认定证明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中小企业科

023-71427156

二、2024年度实施或获得认定的项目。

11

数字化发展

2024年度经市经济信息委认定为市级及以上5G工厂、未来工厂,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补助;认定为市级及以上领航级智能工厂、卓越级智能工厂、先进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基础级智能工厂),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助。

1.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相关认定证明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信息化管理科

023-71423230

12

数字化发展

2024年度认定为市级及以上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首版次软件产品,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对新创建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给予不超过15万元补助。

1.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相关认定证明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信息化管理科

023-71423230

13

2024年度首次取得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三级及以上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首次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为4A级及以上、3A级、2A级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补助,等级提升的按晋级补差原则执行。

1.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通过相关认证(评估)的证书、评估费用发票等证明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14

技术

创新

2024年度认定为国家级和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中试平台,按等级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补助。

1.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相关认定证明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中小企业科

023-71427156

投资规划科

023-71422725

15

技术

创新

2024年度认定为国家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按等级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8万元补助;认定为市级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给予不超过5万元补助。

1.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相关认定证明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16

梯度

发展

2024年度认定为市级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助。

1.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中小企业科

023-71427156

17

2024年度认定为国家级和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按等级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补助;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10万元补助。

1.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18

绿色化改造

2024年度认定为国家级和市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节水型企业,按等级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补助。

1.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相关认定证明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环境资源和综合利用科

023-71423110

19

2024年度首次取得国家级、市级认证机构颁发的低碳认证、光伏认证证书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3万元补助。

1.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通过相关认证的证书、评估费用发票等证明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市场监管局

标准化科

023-71421013

区经济信息委投资规划科

023-71422725

20

标准化建设

2024年度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补助;获得重庆市市长质量奖、重庆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补助。

1.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相关认定证明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市场监管局

质量科

023-71436588

区经济信息委投资规划科

023-71422725

21

2024年度,牵头(企业排序列第一位)制定并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补助。

1.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企业牵头制定并发布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相关证明文件及佐证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市场监管局

标准化科

023-71421013

区经济信息委投资规划科

023-71422725

22

拓展

市场

2024年度积极参与中国国际智能博览会、美食工业博览会等展会活动,在市级无补助的情况下,对活动期间产生的场地费,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助。

1.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参加中国国际智能博览会、美食工业博览会等展会活动相关文件、场地费用发票、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信息化管理科

023-71423230

中小企业科

023-71427156

23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认定为2024年度国家级和市级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按等级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10万元补助。在市级2024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的公共服务平台或纳入市级平台运营绩效表彰名单的企业孵化平台,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

1.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相关认定证明文件及佐证材料;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中小企业科

023-71427156


附件2

南川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0XX年)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万元

申报

单位


申报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202*经营状况

主营业务收入


实现利润


上缴税金


项目

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手机号码


申报项目方向

实施细则具体支持方向保持一致

项目实施

起止时间(或认定时间)


申请财政资金


财政资金用途

(说明财政专项资金具体计划用途)

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完成投资额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效益情况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


账号


填表人:

联系手机:

填表时间:


附件3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本单位对本次申报的XXX项目作出如下承诺:

一、XXX项目内容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且未获得其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本次提供的XXX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有效,且已准确、充分及完整的表达我单位及XXX项目实际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愿主动退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

三、本单位申报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名单,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进入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及此后的法定破产相关程序。

四、本单位将严格按照申报内容组织项目实施如项目被主管部门予以撤销的,我单位愿主动退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单位负责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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