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川区天然气(LNG)加气站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南川区天然气(LNG)加气站特许经营项目
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天然气行业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天然气经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天然气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和原则
1.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重庆市天然气加气站管理办法》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03)
1.2编制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关规定,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充分尊重合作双方意愿以及市场机制的原则下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名称和实施机构
2.1项目名称
重庆市南川区天然气(LNG)加气站特许经营项目。
2.2实施机构
南川区人民政府授权区经济信息委作为天然气(LNG)加气站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机构,代表区政府与天然气加气站经营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负责合作期内对天然气经营企业实施监管。
三、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测算、可行性分析
3.1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综合能源站暨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5—2030年)〉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25〕21号),在规划期间内拟建15座LNG加气站。
3.2投资测算
该项目建成投运后第1-2年为市场培育期,3-5年为投资回收期。根据现有车辆用LNG气体价格估算,项目运营后,每座LNG加气站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80万元以上,利税25万元,每年减少碳排放11733吨。
3.3可行性分析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大大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如CO2排放减少24%,CO排放减少39%,NMHC减少49%,颗粒物和SO2减少100%,其烟度为0,并且不产生苯、铅等致癌物质),符合绿色发展理念,可助推南川区经济绿色发展。
四、项目特许经营企业选择
4.1基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天然气加气站管理办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招投标。参与项目特许经营权竞争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独立的法人资格;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有可靠的气源保障,并与上游企业签订供气协议;具备与加气站经营所需的技术及安全生产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有健全的生产经营方案。
4.2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天然气加气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特许经营权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由区经济信息委通过依法公开招标,为该项目选择三家符合条件的经营企业参与加气站土地使用权的竞标。针对在现有站点上增设LNG功能的,按照《关于明确车用综合能源站建设程序专题会议纪要》(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议纪要第3期)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4.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获得项目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应在与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与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实施监督管理。企业持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按期与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天然气加气站特许经营期限为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20年。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原特许经营企业可以优先获取特许经营权。
4.4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资产处置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特许经营者不再拥有特许经营权时,其资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五、特许经营协议
天然气加气站特许经营协议至少包含以下主要条款和内容:
1.总则:特许经营项目、协议双方基本信息、特许经营原则。
2.定义与释义:对协议重要名词或术语的定义与解释。
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与取消: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式、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权的取消情形。
4.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协议终止的情形与处理方式,包括期限届满终止与提前终止的不同情况。
5.加气站设施的权属与处置:资产权属、处置权限。
6.供气质量和价格:明确供气质量应当符合天然气加气站行业标准,供气价格符合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7.供气安全:安全要求、安全制度、安全预防、应急处置等。
8.权利和义务:细化协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等。
9.政府承诺与保障:维护市场秩序、其他支持和配合。
10.违约责任:区分不同的违约情形分别约定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合理补救、要求继续履行等。
1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免责与中止履行、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等。
12.争议解决:协商解决争议、仲裁或诉讼等。
13.附则、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
六、供气质量与服务要求
6.1气源保障
天然气加气站经营企业应保证特许经营期限内的气源充足,并确保天然气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
天然气加气站经营企业承诺天然气气体质量、供应、运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
6.2服务标准
不得拒绝给符合加气条件的车辆加气;应向社会公开天然气价格,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员工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端正的服务态度、规范的着装仪表、正确的服务语言、标准的形体动作、严格的劳动纪律;场站要形象、标识统一、规范;站内卫生干净、整洁,站区绿化清新爽目、照明亮化便于操作。
6.3其他事项
1.天然气加气站经营企业运营、管理、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和条件。
2.天然气加气站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定期对天然气加气站设施的运行状况和性能开展安全环保评估、检测、维护,强化安全环保宣传。
3.天然气加气站经营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应急救援、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根据应急预案,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出现天然气源短缺或者临时性供应不足时,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众通告,避免造成社会恐慌。
4.鼓励加气站经营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其经营活动中可能发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购买相关保险。
七、项目监管
7.1行政监管
监管主体:1.天然气加气站主管部门: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天然气加气站的其他监管部门:包括投资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应急、气象部门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对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经营的监督管理。监督内容:根据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权力,对天然气加气站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运营,和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责令整改等一系列的行为。
7.2公众监管
监管主体:社会公众及项目利益相关方;监管方式:社会公众及项目利益相关方发现项目存在违法、违约情形或公共产品和服务不达标准的,可向政府职能部门提请检查;监管内容:政府、天然气加气站经营企业应依法公开披露项目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八、政府承诺和保障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对特许经营业务进行监管。为天然气经营企业特许经营业务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协调。维护特许经营企业经营权的完整性。在特许经营期间,应当制止和排除侵害企业特许经营权行为,经营企业在未违背法律法规、特许经营协议条款以及其他规定情形下,不得再将天然气特许经营权授权给其他经营企业。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天然气加气站市场秩序。
九、其他
9.1违约责任
为提升经营企业运营管理水平,同时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界定双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
9.2解释说明
1.本方案为南川区天然气(LNG)加气站特许经营项目总体指导方案,各加气站特许经营项目按照本方案有关规定组织实施;2.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若重庆市出具相应上位文件,执行上位文件的同时本方案自行废止;3.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