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交通运输委 日期:2025-01-07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交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行业监测,研究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
(二)拟订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构建综合交通枢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和公路水路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路建设、水运发展,渡口布局、枢纽场站、运力调整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协助实施。
(三)综合平衡交通运力,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组织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公共客运等运输方式,协调市直管部门的涉地相关工作。
(四)贯彻全市铁路线网和枢纽专项规划;协调推进铁路项目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铁路投融资方案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协调管理铁路运输工作。
(五)贯彻全市民航机场和航空枢纽专项规划;协调推进军民航机场项目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军民航机场投融资方案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协调管理民航运输工作。
(六)承担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市场监督责任;组织制定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输有关规定、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营运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客货运行业管理工作。
(七)承担大溪河、黎香湖水域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和协调水上交通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救助打捞及危险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和协调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九)承担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铁路、水路、航空枢纽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其养护和维护;监督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十)承担交通运政、路政、港航执法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责任;组织和监督交通运政、路政、港航的行政执法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和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承担交通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交通行业的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区域交流合作。
(十四)承担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责任,负责交通行业宣传工作。
(十五)负责贯彻落实地方性渔业船舶检验政策、标准及法规,渔业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
(十六)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重点项目,牵头商重庆市南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拟订重大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按程序上报区政府审定。重庆市南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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