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南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交通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参与交通领域专项整治和执法活动,配合查处重大交通违法案件和指定管辖违法案件。
3.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职能。
4.承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职能。
5.承担船舶(含渔业船舶)的执法职能。
6.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综合科、法制科、安全督查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核定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6名,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职工41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名,工勤人员4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109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2.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13.8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09.48万元,项目支出经费拨款增加4.33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1092.7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8.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8.4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61.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4.4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13.8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09.4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3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2.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2.77万元,比2022年增加11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63万元,比2022年增加109.4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纳入年初预算编制,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以及劳务派遣人员最低工资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2.13万元,比2022年增加4.33万元,主要原因是劳务派遣人员最低工资调整等,主要用于执法车辆运行、非法营运举报奖励、超限站运维、基层执法“四基四化”标准化建设及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保缴纳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南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6.5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32.39万元,比上年减少3.06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行政办公成本。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1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金额411.95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236.7平方米,车辆5辆,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2023年拟购置固定资产5万元,主要是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吴俊汛;联系方式:71427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