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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以下车辆已不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资格,我委拟依法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现予以公告。请车辆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委依法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注销手续。超过30日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注销手续的,我委将依法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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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业户名称 |
车牌号 |
运输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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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吴科军 |
渝A32WE2 |
500384018615 |
重庆市南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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