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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2-20
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以下车辆(详见附件)已不具备网约车车辆运营资格,我委拟依法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现予以公告。请车辆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到我委依法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注销手续。超过 30 日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注销手续的,我委将依法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附件:南川区拟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统计表
重庆市南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南川区拟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统计表
序号 |
业户名称 |
车辆牌照号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号 |
1 |
刘远学 |
渝AZZ1350 |
500384021726 |
2 |
韦泽余 |
渝ADP1760 |
500384018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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