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南川区编制委员会批准本单位可设置内部机构数量为2个(教务处、总务处),核准编制人数72人,实有在编人员68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556.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8.83 万元,事业收入72 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46.49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49.99万元,政府性基金减少3万元,事业收入减少0.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556.4 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 1150.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240.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57.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108.0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146.4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2.7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13.7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484.4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4.4万元,比2020年增加149.9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67.15 万元,比2020年增加32.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教职工工资福利,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保障学校正常运行经费等;项目支出117.25万元,比2020年增加117.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级资金由主管部门预算,2021年中央和市级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公用经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生活补助直达资金等纳入本单位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学校维修维护、教师培训等正常运转、改善学生营养午餐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相结合,对所有预算资金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金额 807.37 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 11718 平方米,原值586.68万元,通用设备96.23万元,专用设备86.51万元,图书25.94万元,家具用具12.01万元。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钱永余 联系方式: 13896586970
鸣玉小学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