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语委成员单位,各学校、幼儿园,教育督导责任区,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促进全民阅读,推进书香社会建设,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3部门关于开展重庆市第十二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渝教语发〔2026〕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南川区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典耀中华,赓续文脉
二、大赛组织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南川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大赛项目
本届大赛分四个赛项:经典诵读大赛、诗词讲解大赛、汉字书写大赛、篆刻大赛。每个赛项均设社会人员组(非在校师生),各赛项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活动对象与组别
(一)经典诵读大赛。
参赛对象为我区中小学在校学生,在职教师,社会人员。
分为小学生组、中学生组、职业学校学生组、中小学教师组(含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组、社会人员专业组、社会人员家庭组、社会人员退休组、社会人员非专业兴趣组,共9个组别。
每组可个人参赛,也可2人(含)以上组成团队参赛。参赛过程中人员不得替换、增减。各参赛选手只能参加一个赛项。社会人员组至少有1名社会人员。
(二)诗词讲解大赛。
参赛对象为全区中小学在校学生,在职教师,社会人员。
分为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含职业学校学生)、小学教师组、中学教师组(含中职教师)、社会人员组,共5个组别。
(三)汉字书写大赛。
参赛对象为全区中小学在校学生,在职教师,社会人员。
设硬笔、毛笔和粉笔三个类别。其中硬笔、毛笔每个类别分为小学生低段组(1—3年级)、小学生高段组(4—6年级)、中学生组(含中职学生)、教师组(含幼儿园在职教师)、社会人员组;粉笔类别分为小学教师组(含幼儿园在职教师)、中学教师组(含中职学校教师),共12个组。
(四)篆刻大赛。
参赛对象为全区中小学在校学生,在职教师,社会人员。
设手工篆刻、机器篆刻两个类别。每类分为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含中职学生)、教师组(含幼儿园在职教师)、社会人员组,共8个组别。
五、奖项设置
(一)等级奖。
各赛项按照一定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每人每个赛项限报1个作品。
(二)指导教师奖。
经典诵读大赛,每件作品限报2名指导教师;讲解、书写、篆刻大赛,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篆刻大赛教师组参赛者不设指导教师)。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同一赛项内,指导多个获奖作品的指导老师奖以最高奖项为准。同时设若干组织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奖(具体说明见附件4)。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语言文化、语言文明、语言交流等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将诵写讲大赛纳入工作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活动细则等,落实活动经费,切实开展好系列比赛,广泛宣传报道活动的特色和亮点,营造良好氛围。
(二)规范办赛。各参赛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办赛。压实安全管理责任,针对性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安全办赛。要向参赛者强调版权意识,严禁滥用他人作品参赛。大赛为公益性赛事,任何单位不得以大赛名义向参赛者及参赛单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大赛组织方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汇编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益,参赛者拥有署名权。寄送的作品实物,赛项要求中明确不予退还的,视为参赛者向大赛组织方转让作品实物的所有权。
(三)确保质量。各参赛单位要积极整合资源,参照《重庆市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评审细则(试行)》(附件2),确保作品质量,区教委、区语委办组织专家评审,从中遴选优秀作品参加重庆市第十二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相关参赛作品信息须填报准确、规范,作品标题、所在单位等须用全称,不得出现错别字、错误名称、不规范表述等。
(四)报送要求。以成员单位、校(园)为单位,各赛项相应组别可报送1—2个作品。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前,各赛项相关作品视频、各类赛项汇总表(附件3)(U盘拷贝)、作品实物等,交至指定地址。本次活动方案、总结及宣传材料等发送邮箱547775749@qq.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3-64562678。
地址:南川区教师进修学校语言文字信息技术科(C栋114室)。
附件:1.南川区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作品相关要求
2.重庆市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评审细则(试行)
3.南川区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作品汇总表
4.南川区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评选说明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