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初中学校(含隆化职中)、教管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区教育基金会,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8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函〔2021〕4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3+4”和“五年制”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招生计划的通知》(渝教职成发〔2021〕4号)文件要求,持续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规范招生考试秩序,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现就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实行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两考合一”,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和我区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毕业生;2020年未获得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或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且处分已撤销的学生;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在我区就读初中的归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籍居民子女,均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同等条件发放毕业证书和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具有连续两年我区初中学籍的市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学生,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具有我区户籍但在区外就读的初三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报名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同时需要补报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其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2.报名登记。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登记;往届生在原毕业初中学校报名登记;区外就读的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报名登记。
(2)报考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幼师”)、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以下简称中职“3+4”)和部分优质高中指标到校的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学校中考报名时进行登记,同时可兼报区内普通高中或隆化职中。报考“公费幼师”、中职“3+4”和部分优质高中指标到校的考生需参加我区举行的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3)4月26日至4月29日,进行全区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登记和初三毕业学生补报初二生物、地理考试的登记。4月29日至5月7日,进行全区初三毕业生毕业考试、高中招生考试、“公费幼师”、中职“3+4”和部分优质高中指标到校分类别报名登记。
(4)全区初中毕业生基础信息采集实行“一生一号”,考号为10位,编制办法由区教委中招办统一确定。参加高中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完整填写《南川区二〇二一年普通高中招生登记表》(见附件1)。
3.报名费用。
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渝教财〔2013〕59号)执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可申请免交考试费用。考试经费主要用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命题、考务(含监考、巡考、运送试卷、安全保卫等工作)、阅卷、招生录取等各个工作环节,不得随意开支和挪作他用。考试期间劳务费用发放可参照《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考试劳务费发放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0〕50号)标准执行。
(二)考试。
1.考试科目。
全市统一命题和统一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七科,其中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分别实行合堂分卷。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其余科目为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和历史考试时考生只可携带属于本堂考试范围且初中所学的教科书(历史学科包括相应的地图册)进入考场。其它任何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毕业生英语听力智能考试工作的通知》(渝教函〔2021〕272号)要求,今年我区继续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英语听力智能考试,考试时间定为5月20日(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今年我区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6月11日下午2:30—4:00,实行合堂分卷闭卷考试方式,成绩计入学生初三升学考试总成绩。
2.试题命制。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由市教科院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组织统一命题。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试题2/3按水平考试要求命题、1/3按选拔考试要求命题;道德与法治、历史按水平考试要求命题。
现行初中二年级的生物、地理学科按照市教科院印发的《2019年重庆市初中生物、地理考试命题指导意见》和区教科所编制的《2021年初中二年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说明》,由区教科所按水平考试的要求进行统一命题。
3.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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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下午 |
6月11日
(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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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4:00 |
初二生物
初二地理 |
6月12日
(星期六) |
9:00—11:00 |
语文 |
2:30—4:30 |
物理
化学 |
6月13日
(星期日) |
9:00—11:00 |
数学 |
2:30—4:00 |
道德与法治
历史 |
6月14日
(星期一) |
9:00—10:40 |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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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场设置。
按考生类别集中编制考号,分别设置考场。我区英语听力智能考试设南川中学等13个考点;初二生地学业水平考试设南川中学等13个考点;高中招生考试设南川中学等11个考点;初中毕业考试设南川中学等6个考点。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报考“公费幼师”、中职“3+4”和部分优质高中指标到校考生须单独设立考场,集中编制考号,考场设在南川中学。
5.网络阅卷。
全区继续实行网上阅卷模式,试卷格式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卡,学生只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作答的一律视为无效。考生的答题卡统一送至我区中考阅卷场进行集中阅卷。报考“公费幼师”、中职“3+4”和部分优质高中指标到校考生的答题卡统一送至市教委指定阅卷场进行集中阅卷。
6.计分办法。
中考升学成绩以分数呈现,我区中考升学总分为8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含听力3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初二生物、地理各50分;中招体育考试按照《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南川教函〔2021〕56号)精神执行,以5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分。
听障学生参加中考可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听障学生参加重庆市初中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渝教基函〔2018〕9号)的相关规定,持听力残疾证或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或报告)原件,申请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
英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中考毕业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即各科成绩达到水平考试试题分值的60%及以上为及格,70%及以上为良好,80%及以上为优秀。
(三)考查。
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实验操作和学校开设的地方课、选修课、活动课等学科,由区教科所制定考查方案,学校负责具体实施,考查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渝教基发〔2016〕59号)要求,我区2021年初三毕业学生均应参加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按思想品德、学业成长、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创新五个维度进行评价,每个维度分A、B、C、D四个评定等级。市级重点中学毕业学生五个维度均为“A”等的比例,不得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0%;普通中学毕业学生的五个维度均为“A”等的比例,不得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0%。五个维度均为“A”等的比例可适当向道南中学、南川一中、书院中学、鸣玉中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川附属学校等5所初中综合素质课题校倾斜。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我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各初中学校须于5月10日前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三、初中毕业生毕业证书发放
学生在初中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学业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成绩有不及格学科,经补考达到合格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仍发给毕业证书。重庆市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由市教委统一印制,区教委审核,各学校发放。
四、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办法。
1.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与隆化职中“升学部”招生均按考生的志愿和区教委中招办划定的录取线进行招录。
2.按照《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川区2021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的通知》(南川教发〔2021〕26号)规定,继续招录体艺特长生。
3.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区县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1〕21号)规定,继续执行区县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指标到校生须填写《2021年区县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表》(见附件2)。各初中学校须于6月5日前汇总上报《2021年区县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录取名册》(见附件3)。
4.加大初中毕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运用,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均达到“A”等的区县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可在其升学考试总成绩中加10分。
(二)招生计划。
2021年全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另文下发,各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禁任何高中学校超计划招生,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严禁大班额和超大班额招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班,严禁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复读班。
(三)志愿填报。
1.考生志愿在中考考场现场填报,志愿共两个批次。其中,南川中学、道南中学2所市级重点高中为第一批次志愿学校;隆化职中1所中职学校和南川一中、南川三中、水江中学3所一般高中为第二批次志愿学校。第一批次与第二批次志愿可以兼报,同一批次的志愿互不兼报。考生需严格按照《重庆市南川区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卡》(见附件4)填卡说明进行志愿填报。各初中学校务必在考前加大志愿填报的宣传与适应性训练,让学生及家长充分知晓志愿填报时间、方式、流程。任何学校和老师不得诱导、误导、干涉、限制学生填报志愿。
2.报考“公费幼师”、中职“3+4”的考生,须在6月1日9:00至6月10日18:00登录“重庆市中职招生网上录取系统”(http://zzb.cqzk.com.cn/),按系统提示填报学校及专业志愿。报考“公费幼师”的每名考生可平行填报8个志愿(定向就业区县),志愿填报截止后,不得取消或更改。任何学校和老师不得代替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填报志愿。
(四)新生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与隆化职中“升学部”招生严格尊重考生志愿,坚持按照填报学校批次、志愿顺序和划定的录取线进行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其中,隆化职中“升学部”与南川一中、南川三中、水江中学在同一批次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区教委中招办和各高中招生学校共同签章下发。任何学校不得录取未参加高中招生考试的毕业生或已被区内其他高中学校(含隆化职中)录取的学生。已被“公费幼师”、中职“3+4”和部分优质高中指标到校录取的考生,普通高中不得再录取。新生在入学军训前,须由学生或家长向录取学校提供近期的社区卫生院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新生入学体检报告。
(五)加分政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区侨办、区台办证明。以上情况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加5分。
烈士子女凭区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参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确保上下政令畅通,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考务工作管理。招生考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环节多、任务重。各学校要扎实做好中考组织管理工作,切实加强中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力为广大考生创造安全的考试环境。切实做好与本地卫生健康部门沟通联系,制定防疫措施,明确相关涉考工作人员责任,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做好试卷和答题卡的保管、运送、分发等环节的安全保密措施。切实做好与公安、消防、电力、环保、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招生考试的各项保障工作。
(三)严肃招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各学校务必公开南川区中考热线服务和举报电话(81110583),便于为学生及家长提供招生政策、志愿填报、成绩查询以及划线录取等咨询服务工作。任何学校和老师不得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不得诱导、误导、干涉、限制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参加中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未参加高中招生考试的毕业生或已被区内其他高中学校(含隆化职中)录取的学生。已被“公费幼师”、中职“3+4”和部分优质高中指标到校录取的考生,普通高中不得再录取。凡违规招收的高中学生不得注册高中学籍。区教委将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干涉学生志愿填报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注重政策宣传引导。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家校QQ群等平台,充分、深入、细致地宣传招生考试政策、招生程序和招生办法,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理性对待分数,帮助学生确立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同时,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防疫教育,向考生讲解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确保考生充分知晓、掌握考试及有关防疫要求。要会同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网络谣言、不实信息等有害信息的处置,营造和谐稳定的考试氛围和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
附件:1.南川区二〇二一年普通高中招生报名登记表(样表)
2.2021年区县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表
3.2021年区县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录取名册
4.重庆市南川区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卡(样表)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