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教育督导责任区、直属事业单位,区教育基金会,教育学会,机关各科室:
根据2025年招生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小学阶段招录办法
继续实行定向招生、长幼随学、电脑派位相结合方式招录新生。
(一)定向招生对象及办法。与桐栖学府开发企业签订有合法购房入学协议或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原“北京师范大学南川附属学校”)发放有入学通知的业主子女,凭协议或通知书登记入学,在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本部校区就读。
(二)长幼随学对象及办法。按照《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行南川区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政策的通知》(南委教组〔2025〕1号)文件执行,在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本部校区就读。
(三)电脑派位对象及办法。定向招生、长幼随学后,剩余学位面向符合就读城区小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采取自愿报名、电脑派位就读办法。符合条件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在2025年5月6日至5月7日规定时间内到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审核报名,5月9日正式开展电脑派位工作。若自愿报名适龄儿童数量小于或等于定向招收后剩余学位数,则不组织电脑派位直接就读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若自愿报名适龄儿童数量大于定向招生后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随机派送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学位。通过上述办法录取新生在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城西路校区(道南小学内)就读。参加电脑派位但未获得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就读学位的适龄儿童,按照“入学一件事”工作安排,在“渝快办”招生系统中填报就读申请,经审核后录取到对应的城区小学。
二、初中阶段招录办法
继续实行定向招生、长幼随学、电脑派位相结合方式招录新生。
(一)定向招生对象及办法。与桐栖学府开发企业签订有合法购房入学或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原“北京师范大学南川附属学校”)发放有入学通知的业主子女和现就读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就读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初中一年级。
(二)长幼随学对象及办法。按照《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行南川区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政策的通知》(南委教组〔2025〕1号)文件执行。
(三)电脑派位对象及办法。定向招生、长幼随学后,剩余学位纳入城区学校“小升初”电脑派位招生范围,随机派送初中学位。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