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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008682202H/2021-003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1-11-26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重庆市南川区适龄儿童少年办理缓学工作流程

根据《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南川区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教白头〔202168)文件规定,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重病)儿童少年,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申请暂缓入学,则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并适时接受义务教育。我区适龄儿童少年办理缓学的流程如下:

一、适龄儿童少年需缓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或残疾证)、户口簿(复印件)等到户籍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领取《重庆市南川区适龄儿童少年缓学申请表》。

二、学校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申请缓学理由、原因,认真进行核实,并签署是否同意缓学的审核意见。

三、区教委根据学校提供的对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缓学申请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批。

四、具体要求

1.凡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申请缓学的,户籍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指导帮助其完成相关手续,并持续跟踪,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权益

2.所有材料一式四份家长、户口所在学校、乡镇政府、区教委各存一份。

3.缓学期(限一年)满仍不能就学的,应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附件:重庆市南川区适龄儿童少年缓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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