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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008682202H/2023-00169 [ 发文字号 ] 南川教函〔2023〕213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3-06-21 [ 发布日期 ] 2023-06-26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教管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区教育基金会,教育学会,机关各科室:

《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转制后招生入学方案》已经区委第52次常委会、区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做好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止民办招生及学费缴纳

2023年春期起,停止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民办学校招生方式,转为公办学校招生方式。不再向已就读学生收缴学费,按照公办学校标准收缴其它相关费用。

二、小学阶段招录办法

实行定向招生、电脑派位相结合方式招录新生。

(一)定向招生对象及办法。与桐栖学府开发企业签订有合法购房入学协议或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原“北京师范大学南川附属学校”)发放有入学通知的业主子女,凭协议或通知书登记入学。

(二)电脑派位对象及办法。定向招生后,剩余学位面向符合就读城区小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采取自愿报名、电脑派位就读办法。符合条件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报名。若自愿报名适龄儿童小于或等于定向招收后剩余学位,则不组织电脑派位直接就读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若自愿报名适龄儿童大于定向招生后剩余学位,则通过电脑派位随机派送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学位。参加电脑派位但未获得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按照原就读政策入学。

三、初中阶段招录办法

实行定向招生、电脑派位相结合方式招录新生。

(一)定向招生对象及办法。与桐栖学府开发企业签订有合法购房入学或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原“北京师范大学南川附属学校”)发放有入学通知的业主子女、现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就读学生,小学毕业后可直接就读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初中。

(二)电脑派位对象及办法。定向招生后,剩余学位纳入城区学校“小升初”电脑派位招生范围,随机派送初中学位。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36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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