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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008682202H/2026-00086 [ 发文字号 ] 南川教督〔2026〕5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6-04-13 [ 发布日期 ] 2026-04-21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调整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教育督导责任区、直属事业单位,区教育基金会,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根据《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国教督办〔20132号)、《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教督〔20193号)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经区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补充、续聘、调整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充聘任韦宇同志为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试用期6个月。

谢刚、李胜来、杨炯心、龚小明、唐道全、周平、杨建明、姚杰等8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聘为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聘期3年。

续聘韦朝阳、彭海峰、张莉、骆永杰、夏邦德、赵娣琼、任祥志、卢小彬、马中伦、王维涛、张承刚、蒋永、杨宏、尹新立、冯茂生、陈合友、郑爱国、王于琼、韦毅、黄小平、韦会才、陈远华、韦琴、黄毅、陈梅、张品红、廖云、周晓涛、卢林、陈显梅、韦济中、向自立、程昔念、熊小江、李万忠、郑玉童、姚远胜等37名同志为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聘期3年。

全体责任督学要严格遵守《责任督学工作守则》,认真按照《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的要求依法依规督导,精准发力、深耕细作,深度践行新时代教育督导职责使命,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教育督导改革,主动解决督导发现的问题。各督导责任区要加强责任督学的管理和培养,通过“老带新”等方式,推进责任督学专业化发展,助力学校提升内涵品质,为推动教育强区建设注入强劲动能,书写新时代教育督导事业的奋进篇章。

附件:南川区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安排表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64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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