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区教委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区教委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3.教育系统人事招聘相关政策及信息;教师资格注册相关信息。

4.教育系统规划、建设相关事项。

5.区教委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教育系统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信息(含学生资助政策)。

7.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考试相关政策及信息;高中招生考试相关政策及信息;课后服务管理办法;特殊类型招生计划及拟录取人员。

8.幼儿园等级复核结果;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结果;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

9.办理行政许可或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结果;民办学校审验结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10.教育系统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及其依据、标准。

11.突发公共事件(安全、卫生)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2.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学校艺术工作年度报告。

13.各类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

14.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渠道。

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有如下2个:

1)重庆市南川区教委网站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jw/

2)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填写《重庆市南川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申请表可以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或到区教委办公室领取。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2种途径递交申请表:

1.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新华路54楼教委办公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邮政寄递。收件人: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收件地址: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新华路54楼教委办公室;邮政编码:408499。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注意事项。

1.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其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本机关其他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新华路54楼教委办公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3-81110580     023-81110582(传真)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