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秋假覆盖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春假(2天):与清明节假期衔接,形成五天连休,2026年安排为4月3日、4月7日。秋假(3天):每年11月第三周周四、周五及第四周周一,与周末衔接形成五天连休。
为消除家长顾虑,保障假期安心,区人力社保局、各级工会引导、支持和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举措落实带薪年休假,优先保障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调休、补休,为家庭亲子研学旅行创造条件。确有看护困难的家庭,学校提供无偿托管;鼓励区图书馆、青少年宫等公益场馆延长开放,丰富活动不断档。放假前,学校发布告家长书,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家长一同接力,履行监护责任,共护孩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