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科技局是负责全区科学技术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区中医药产业发展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相关制度建设。牵头推进全区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基础研究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区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科技资源开发共享。负责编制区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负责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负责全区科技保密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单位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推荐科学技术奖、政府友谊奖。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宣传等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和重庆市中医药产业发展方针、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区中医药产业发展引导政策和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技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按照国家要求推进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我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区科技局(区中医药产业发展办公室),机关内设办公室、规划发展科、科技企业科、创新服务科4个职能科室,下设区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中心、区生产力促进中心2个直属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区科技局下设2个直属事业单位,与局机关合署办公,经费在局机关统一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收入总计227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3.27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经费”等兑现政策资金减少约393万元、市级高新区规划编制经费较上年减少10万元、人员变动导致基本支出减少约5万元、向上争资奖励减少约12万元、市级引导资金增加约10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一致。支出总计227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3.27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经费”等兑现政策资金减少约393万元、市级高新区规划编制经费较上年减少10万元、人员变动导致基本支出减少约5万元、向上争资奖励减少约12万元、市级引导资金增加约107万元。
2.收入情况
2024年度收入合计227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3.27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经费”等兑现政策资金减少约393万元、市级高新区规划编制经费较上年减少10万元、人员变动导致基本支出减少约5万元、向上争资奖励减少约12万元、市级引导资金增加约1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4.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3.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支出合计227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3.27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经费”等兑现政策资金减少约393万元、市级高新区规划编制经费较上年减少10万元、人员变动导致基本支出减少约5万元、向上争资奖励减少约12万元、市级引导资金增加约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69万元,占总支出的27.5%;项目支出1648.84万元,占总支出的72.5%。
4.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74.5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3.27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经费”等兑现政策资金减少约393万元、市级高新区规划编制经费较上年减少10万元、人员变动导致基本支出减少约5万元、向上争资奖励减少约12万元、市级引导资金增加约10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23.27万元,下降12.4%。与上年相比,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经费”等兑现政策资金减少约393万元、市级高新区规划编制经费较上年减少10万元、人员变动导致基本支出减少约5万元、向上争资奖励减少约12万元、市级引导资金增加约10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7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3.27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经费”等兑现政策资金减少约393万元、市级高新区规划编制经费较上年减少10万元、人员变动导致基本支出减少约5万元、向上争资奖励减少约12万元、市级引导资金增加约1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4.36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科技创新经费127.54万元,基本支出因增人增资和费用调标等增加41.78万元,市级引导资金增加97.29万元。
2.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3.27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等兑现政策资金减少约393万元、市级高新区规划编制经费较上年减少10万元、人员变动导致基本支出减少约5万元、向上争资奖励减少约12万元、市级引导资金增加约1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4.36万元,增长12.6%。主要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科技创新经费127.54万元,基本支出因增人增资和费用调标等增加41.78万元,市级引导资金增加97.29万元等原因。
3.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2095.00万元,占9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4.36万元,增长12.6%%,主要是增加科技创新经费127.54万元,基本支出因增人增资和费用调标等增加41.78万元,市级引导资金增加97.29万元等原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84万元,占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37万元,增长41.9%,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社保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28.88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中途调出2人。
(4)住房保障支出30.81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1万元,减少6.4%,主要原因是按新的口径清理抵扣2021年以来公积金缴存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5.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7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中途调出2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96.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9万元,下降13.0%,主要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约0.6万元、公务用车费用较上年减少0.5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机关日常运行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5.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万元,下降1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5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是未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本单位2024年无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费、路桥费、维修保养。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9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维修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公务接待费1.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来南考察企业和区外机关事业单位来南考察。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7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3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1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会议较上年有所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万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尽量减少非必要的线下培训支出,部分培训以会议的形式组织进行。本年度差旅费支出26.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9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数字化办公的推进,大量减少不必要的现场走访交流等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9万元,下降13.0%,主要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和办公家具。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的8个一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48.84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对“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对科技创新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227.54万元,评价得分100分;对中医药产业发展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7万元,评价得分100分;对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12.41万元,评价得分100分;对创建高新区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市级引导资金:指市级财政用于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区科技局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人:刘东来
联系电话:023-71422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