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重庆市南川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本指南。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以区科技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2.以区科技局名义印发的其他文件;

3.区科技局领导简介、主管或分管工作;

4.区科技局机构设置情况;

5.区科技局政策性文件的解读信息;

6.区科技局预算、决算信息;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渠道

重庆市南川区科学技术局网站(网址: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kjj/)。重庆市南川区科学技术局主要通过该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接收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收件地址: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新华路53楼区科技局办公室;收件人:重庆市南川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邮政编码:408499。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本指南附件中下载。

2.传真申请。本机关一般接收信函申请,申请人确有需要的,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传真号码:02371422559。传真发送后,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与本机关确认是否收到。

3.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新华路53楼区科技局办公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8:3012: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意事项

1.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申请人尽快获取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对一些要求公开项目较多的申请,申请人要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对申请方式加以调整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要求提供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主管单位和工作机构

主管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工作机构重庆市南川区科学技术局

办公地址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新华路53楼区科技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023-71422559

、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