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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008682392G/2024-0006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29 [ 发布日期 ] 2024-08-29

重庆市南川区乐村林场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辖区国有林管理。

2.开展辖区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经营管理、造林绿化、病虫防治、森林防火工作。

3.负责辖区内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

4.负责辖区国有森林权属、管理用房及附着物、设施设备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

5.负责辖区内森林公园的建设维护。

6.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单位下设办公室、生产科、项目办、洞坝子管护站、土地垭管护站、凉风垭管护站等6个内设机构。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收入合计861.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11,下降23.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支减少。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861.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11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支减少。结余分配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

2023年度收入合计861.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11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投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1.5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支出合计861.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11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80.58万元,占79%;项目支出181万元,占21%;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61.5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4.11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支减少。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64.11万元,下降23.5%。与上年相比,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1.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11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支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95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投入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1.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11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支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95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投入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44万元,占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23万元,下降27.9%,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资金转移支付。

2)卫生健康支出13.89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7万元,下降55.9%,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资金转移支付。

3)节能环保支出44.50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天然林保护管护资金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704.94万元,占8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60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森林资源培育、管理等项目支出的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27.81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34万元,下降44.6%,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0.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6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福利、医疗费、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96.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39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3万元,增长29.9%,主要原因是森林经营试点、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检查验收的需要。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森林经营试点、林权制度改革等检查验收工作。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3万元,增长29.9%,主要原因是森林经营试点、林权制度改革等检查验收工作强度加大。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3.3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职工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的需要。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仅对部门整体绩效开展了自评,对单位整体绩效未组织开展评价,无二级项目;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电话023-7164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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