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指导全区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林业产业标准化生产。
2.开展经济林木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示范、推广,为方竹笋产业、木本油料产业、林下种养殖业等产业化建设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3.负责方竹笋、木本油料、林下经济产业项目规划的实施,开展林业产业项目丰产技术、利用加工技术培训,培育和扶持林业产业龙头企业,提高林业产业化发展水平。
4.负责林业产业项目库的建立,承担全区林业产业调查、统计等具体事务性服务工作。
5.负责收集整理国内外林业产业发展动态,分析、发布林产品的产销信息,开展林业产业发展相关咨询服务。
6.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根据三定方案无内设相关科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收入合计29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74万元,增长或下降79.3%,主要原因是项目等资金增加130.74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9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74万元,增长79.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资金。结余分配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
2023年度收入合计29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74万元,增长79.3%,主要原因是项目等资金增加130.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5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支出合计29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74万元,增长79.3%,主要原因是项目等资金增加13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90万元,占46.7%;项目支出157.65万元,占53.3%;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5.5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0.74万元,增长79.3%。主要原因是项目等资金增加130.74万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5.5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130.74万元,增长79.3%,主要原因项目等资金增加130.7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30.74万元,增长79.3%。与上年相比,主要原因是项目等资金增加130.7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74万元,增长79.3%。主要原因是项目等资金增加130.7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3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3.23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74万元,增长79.3%。主要原因是项目等资金增加130.7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3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3.2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46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6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5.98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增减。
(3)农林水支出269.27万元,占9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3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4.84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7万元,下降51.7%,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6.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9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福利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转结余。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1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项目验收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0.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产业项目检查验收。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1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产业项目检查验收费用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5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2.3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会议较少,没有发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本年因产业项目业务需要,提升业务能力。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本单位无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仅对部门整体绩效开展了自评,对单位整体绩效未组织开展评价,无二级项目;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电话023-71646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