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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008682392G/2024-0006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29 [ 发布日期 ] 2024-08-29

重庆市南川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实施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

2.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防灾减灾宣传及提供知识培训服务工作。

3.开展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4.开展国有林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工作。

5.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根据三定方案无内设相关科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收入合计519.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10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收入增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19.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10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支出增加。结余分配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

2023年度收入合计519.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10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9.39万元,占总收入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支出合计519.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10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3.80万元,占总支出的21.9%;项目支出405.59万元,占总支出的78.1%;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9.3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9.10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19.39万元,增加129.10万元,增长33.1%。与上年相比,主要原因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9.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10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9.89万元,增长301.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人员经费相应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9.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10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9.89万元,增长301.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60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2)卫生健康支出4.36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3)农林水支出500.72万元,占9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1.56万元,增长358.7%,主要原因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71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7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6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保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5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补助定额标准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0.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区委要求,坚持勤俭节约,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2万元,下降79.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区委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按规定执行。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未预算,与上年持平。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未预算,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路桥费、燃油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70.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保留车辆在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中预算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6万元,下降95.7%,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保留车辆在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中预算支出。

公务接待费0.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森林防火检查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62.5%,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接待检查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4万元,增长44.4%,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接待检查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4.8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0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我单位未发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根据森林防火形势,开展森林防火业务培训次数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单位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仅对部门整体绩效开展了自评,对单位整体绩效未组织开展评价,无二级项目;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64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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