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开展苗木生产经营培育技术咨询、技术培训。
2.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运用、技术推广和相关技术培训。
3.开展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有关技术服务工作。
4.开展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技术服务工作。
5.组织实施黎香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并落实黎香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制度。
6.负责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和建档工作。
7.负责国有苗圃苗木培育、管护和国土绿化种苗调剂工作。
8.承办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根据三定方案无内设相关科室。
根据南川编委发〔2012〕35号文件,南川区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增挂南川区林木种苗站,根据南川编办函〔2015〕6号文件,南川区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加挂南川黎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收入合计20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21万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经营收入减少23.29万元和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9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无增减。支出总计20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21万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经营支出减少23.29万元和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92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无增减。
2.收入情况。
2024年度收入合计20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21万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经营收入减少23.29万元和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11万元,占54.9%;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93.58万元,占45.1%;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支出合计207.6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55.21万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经营支出减少23.29万元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减少3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5万元,占23.7%;项目支出64.85万元,占31.2%;经营支出93.58万元,占45.1%。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4.1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92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与人员正常调资后相抵后造成。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1.92万元,下降21.9%。与上年相比,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与人员正常调资后相抵后造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1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31.92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与人员正常调资后相抵后造成。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78万元,增长126.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变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1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31.92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与人员正常调资后相抵后造成。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78万元,增长126.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变动。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无增减。
4.比较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7万元,占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7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正常调整基数和退休1人相抵造成。
(2)卫生健康支出1.54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万元,下降42.1%,主要原因是正常调整基数和退休1人相抵造成。
(3)节能环保支出15.56万元,占1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
(4)农林水支出85.41万元,占7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65万元,增长132.3%,主要原因是正常调整基数、退休1人相抵造成。
(5)住房保障支出2.62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25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49.2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87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和退休1人相抵后造成。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编职工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未预算公用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未使用财政资金保障会议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未使用财政资金保障培训费。
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未使用财政资金保障差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64.85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林业生态恢复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5.56万元,评价得分100分,绩效评价未发现问题,未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9.29万元,评价得分100分,绩效评价未发现问题,未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电话023-71646008。